健康服務學生健康檢查 學生健康檢查 新生入學健康檢查具正式學籍學生(不分國籍) :含大學部、碩博士及進修學院新生及轉學生步驟一 : 詳閱「114學年度第二學期新生健康檢查通知及注意事項」(點我連結)及「衛保組新生懶人包」(點我連結)步驟二 : 至「教職員生單一登入入口」填寫學生健康資料卡暨健康檢查同意書(點我連結)紙本「學生健康資料卡」(中文版-點我連結) (English-link)選擇非本校特約體檢醫院校外體檢者,請攜帶本校「學生健康資料卡」,雙面列印受檢。備註 :1.依據:教育部「學校衛生法」、「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及本校「 學生健康檢查及疾病防治要點」。2.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1月10日疾管檢字第1100096473號函,各級學校辦理新生/定期體檢胸部X光檢查,發現與結核病相關異常者(活動性肺結核有空洞、活動性肺結核無空洞、肺結節鈣化、肋膜腔積水、支氣管擴張、肺浸潤、肺結節等),應通知學生就醫複診或轉介治療,並通知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通報校安系統。3.可自由選擇參加學校特約體檢,或自行下載本校學生健康資料卡洽任一家合格醫療院所(非醫事檢驗所)檢查。4.因不可控因素( 如颱風、疫情 ),請隨時注意校園公告訊息,新生入學健康檢查會視教育部、高雄市政府及本地衛生局最新要求及規定辦理,屆時若有不可抗拒或有需要調整、暫停或延期時,敬請配合。5.請務必依據上述步驟,詳閱「114學年度新生健康檢查通知及注意事項」,及完成步驟二(至「教職員生單一登入入口」填寫學生健康資料卡暨健康檢查同意書)。 短期研修生停留健檢 大陸港澳地區研修生 、外籍交換生短期研修生指定醫院名單(高雄市)*高雄榮民總醫院*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國軍左營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阮綜合醫療社團法人阮綜合醫院*高雄市立小港醫院*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高雄長庚紀念醫院*義大醫療財團法人義大醫院一、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請點選)(來臺研習6個月以上之外籍學生、僑生、大陸港澳地區學生)二、短期研修健康檢查項目表(請點選)(來臺研習3個月以上且未滿6個之外籍學生、僑生及港澳學生,或來臺研習2個月以上且未滿6個月之大陸地區學生)三、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交換生健康檢查須知(中文版)( English)四、短期研修生健康檢查問答輯(請點選)五、外籍學位生(含陸生)健檢(衛生福利部資料)(請點選)六、依據法規 : 教育部104年6月8日臺教文(五)字第1040075830號函、教育部105年9月6日臺教文(二)字第1050120745 號函、教育部105年12月26日臺教文(五)字第1050179596號。 1. 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1及第24條、「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11條、及「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法」第10條。2.短期研修健康檢查項目表 :依據「學校衛生法」第8條、「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第6條、「 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大陸地區教育專業人士及學生來臺從事教育活動審查要點」。 法規(相關資料請點選該項次直接連結)一、學校衛生法二、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三、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學生健康檢查及疾病防治要點四、入出國及移民法五、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六、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法七、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八、傳染病防治法九、大陸地區教育專業人士及學生來臺從事教育活動審查要點十、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學生獎懲規則教育部計畫相關資料(相關資料請點選該項次直接連結)一、教育部「112-114年度大專校院學生健康資訊系統維運及健康資料分析計畫」113學年度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聲明【網路公告版】各年度體檢結果統計圖(相關資料請點選該項次直接連結)113學年『和平校區』『燕巢校區』114學年『和平校區』『燕巢校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