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健康服務短期研修生停留健檢 短期研修生停留健檢 大陸港澳地區研修生 、外籍交換生短期研修生指定醫院名單(高雄市)*高雄榮民總醫院*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國軍左營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阮綜合醫療社團法人阮綜合醫院*高雄市立小港醫院*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高雄長庚紀念醫院*義大醫療財團法人義大醫院一、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請點選)(來臺研習6個月以上之外籍學生、僑生、大陸港澳地區學生)二、短期研修健康檢查項目表(請點選)(來臺研習3個月以上且未滿6個之外籍學生、僑生及港澳學生,或來臺研習2個月以上且未滿6個月之大陸地區學生)注意事項1.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交換生健康檢查須知(中文版)( English)2.短期研修生健康檢查問答輯(請點選)3.外籍學位生(含陸生)健檢(衛生福利部資料)(請點選)法規1.教育部104年6月8日臺教文(五)字第1040075830號函、教育部105年9月6日臺教文(二)字第1050120745 號函、教育部105年12月26日臺教文(五)字第1050179596號。 2.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1及第24條、「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11條、及「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法」第10條。3.短期研修健康檢查項目表 :依據「學校衛生法」第8條、「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第6條、「 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大陸地區教育專業人士及學生來臺從事教育活動審查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