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研修生停留健檢

短期研修生指定醫院名單(高雄市)

請先洽詢醫院受理健康檢查的時間,再行前往。部分醫院需事先預約
一、高雄榮民總醫院
二、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三、國軍左營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四、阮綜合醫療社團法人阮綜合醫院
五、高雄市立小港醫院
六、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高醫岡山醫院
七、天主教聖功醫療財團法人聖功醫院
八、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高雄長庚紀念醫院 
九、義大醫療財團法人義大醫院


來臺研習6個月以上之外籍學生、僑生、大陸港澳地區學生

一、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請點選)
二、外籍學生居留健康檢查問答輯(請點選)

來臺研習3個月以上且未滿6個之外籍學生、僑生及港澳學生,或來臺研習2個月以上且未滿6個月之大陸地區學生

一、短期研修健康檢查項目表(請點選)
二、外籍學生、僑生及大陸港澳地區學生健康檢查參考事項(請點選)


注意事項

一、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交換生健康檢查須知(中文版)( English)
二、外籍學生居留健康檢查問答輯20260521(請點選)
三、外籍學生、僑生及大陸港澳地區學生健康檢查參考事項20260918(請點選)


法規

一、教育部104年6月8日臺教文(五)字第1040075830號函、教育部105年9月6日臺教文(二)字第
1050120745 號函、教育部105年12月26日臺教文(五)字第1050179596號
。 
二、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1及第24條、「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11條、及「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法」第10條。
三、短期研修健康檢查項目表 :依據「學校衛生法」第8條、「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第6條、「 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大陸地區教育專業人士及學生來臺從事教育活動審查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