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教職員工生校園狂犬病協助配合事項
1.咬傷後就醫: 請即通知家長或由學校人員帶至狂犬病疫苗儲備醫院 (請至疫苗與HRIG查詢按我連結 )或撥打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1922,並通報衛生保健組07-7172930分機1291~1294(和平)或6291~6292(燕巢)及校安中心0910783882(和平)、0910783992(燕巢)。
2.若有疑似動物狂犬病案例之處理方式:如發現飼養動物有行為異常,突然狂躁有咬人動作呈現,應儘速通知當地動物防疫機關(家畜疾病防治所、動物防疫所等)或鄉鎮市公所協助)。
3.避免至狂犬病發生地區進行校外教學 ;狂犬病陽性動物分佈圖(按我連結)。
4.如有教職員工生至山區辦理社團或暑期活動,儘量穿著長褲、長袖,並避免穿著涼鞋,以免遭動物咬傷。
5.實驗室安全:如教職員工生因實習或實驗需求須接觸哺乳類動物,請強化個人防護設備(如手套、隔離衣等),加強口、鼻及眼睛等防護,並注意消毒與衛生。
狂犬病防治Q&A
1.狂犬病防治核心教材
2.狂犬病工作手冊
3.疑患狂犬病咬人或接觸疑患狂犬病野生動物之犬貓標準處置作業程序
4.疑似狂犬病或麗沙病毒感染動物抓咬傷臨床處置指引
5.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種中文衛教資訊
6.疑似狂犬病或麗沙病毒 暴露後 「免疫球蛋白」接種對象
7.113-114年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種服務醫院(衛生所)
法規
1.教育部就有關各級學校(含幼兒園)因應狂犬病疫情應變處理作業流程1020801
2.福利部疾病管制署_疑似狂犬病 或麗沙病毒感染動物抓咬傷臨床處置指引1070727
宣導狂犬病防治-Q&A /疾病管制署資訊專區(按我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