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免學雜費、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

 
【方案一或方案二,僅能擇一申請】
 
方案一:學雜費減免
 
每學期均需申辦,於期末受理下學期申請
 
 
上學期註冊日開始受理至10月20日止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研擬之「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發給辦法」草案及補助數額表,尚待行政院審閱同意,爰該辦法延後實施。
同學目前可先申請學雜費減免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待草案通過可以繳回補助款後再向退輔會申請補助(詳細說明請按此


【若有其他需求,可同時申請下列補助】

 
開學一週內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