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選課應行注意事項
{選課前請務必自行詳讀最新所屬適用之相關法規}
選課前請務必先閱讀網路上所公告之選課規定、注意事項及各系所開課系統表
師資生
- 一、上表適用於本校師資生,包含
- 學系師培生:
- 全師培學系:入學即為師資生【教育學系、特殊教育學系、工業科技教育學系(科技教育組)、數學系(數學組)】。
- 並行學系:經由學系甄選錄取之師資生【體育學系、國文學系、英語學系、地理學系、生物科技學系、化學系、物理學系、音樂學系、美術學系】。
- 教育學程生:經由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甄選錄取之師資生。
- 二、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應修至少26學分。
- 檔修限制à未依規定修課,該科目學分數不予採認:
- 修習「教育方法課程」之必修科目前,須先修畢至少一門「教育基礎課程」之必修 科目;「教育基礎課程」之必修科目及「教育方法課程」之必修科目得同時修習。
- 修習擬任教領域之教材教法課程前,應至少修畢本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中含「教學原理」或 「課程發展與設計/課程發展與設計(雙語教學)/課程發展與設計(英語及雙語教學)三擇一」在內12個教育專業課程學分。
- 擬任教領域之「教材教法/教材教法(雙語教學)/教材教法(英語及雙語教學)」課程修畢成績及格後,始得修習擬任教領域之「教學實習/教學實習(雙語教學)/教學實習(英語及雙語教學)」課程。
- 「閱讀理解策略教學」修畢且成績及格後,始得修習「跨領域閱讀素養」。
- 三、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應修至少46學分。
- 檔修限制à未依規定修課,該科目學分數不予採認:
- 修習「教育方法課程」之必修科目前,須先修畢至少一門「教育基礎課程」之必修科目;「教育基礎課程」之必修科目及「教育方法課程」之必修科目得同時修習。
- 修習任一領域「國民小學教材教法」前,
- 應至少修畢本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中含「教學原理」或「課程發展與設計」或「課程發展與設計(雙語教學)」在內12個教育專業(專門)課程學分且成績及格。
- 應修畢專門課程(教學基本學科)相對應之「領域概論」科目,惟「閩南語文教材教法」、「客家語文教材教法」、「新住民語文教材教法」及「資訊教材教法」免受本項規定限制。
- 「國民小學國語文教材教法」及「國民小學數學教材教法」修畢成績及格後,始得修習「國民小學教學實習」或「國民小學教學實習(雙語教學)」。
- 「閱讀理解策略教學」或「閱讀理解策略教學(雙語教學)」其中一門修畢且成績及格後,始得修習「跨領域閱讀素養」。
- 「閱讀理解策略教學」或「閱讀理解策略教學(雙語教學)」其中一門修畢且成績及格後,始得修習「跨領域閱讀素養」。
- 四、師資生須修畢「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相關科目,始可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學分不計入教育專業課程總學分內;相關課程請參照本校「生涯規劃」及「職業教育與訓練」相關科目一覽表。
- 五、「中等學校-註記次專長課程-雙語教學」、「國民小學-註記次專長課程-雙語教學」,敬請詳閱所修之雙語科目及學分一覽表,並按照雙語課程擋修限制等規範選課。
學士班「共同英文」免修施行要點
大一英文及進階英文免修英語課程辦法
免修英語課程辦法第六條:檢定通過之相關證明文件,發證日期在入學當學期註冊日前兩年之內者,得申請免修大一英文(4學分);其在本校在學期間通過者,最遲應於大四上學期提出申請免修進階英文(2學分),未檢定通過者,仍應修習進階英文。
*校共同必修課程:大一英文(4學分)為電腦代選課程,大一英文(4學分)免修只需申請一次(限大一學生及轉學生於入學當學期提出免修之申請),請申請通過免修之同學,最慢於網路加退選階段自行退選課程(上下學期都需進行此步驟)。
----備註:自111學年度起入學之新生(大一學生及大一轉學生),適用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學士班「共同英文」免修施行要點。111學年度之前入學學生,適用入學所屬學年度之免修標準。
大學部通識
● 通識教育中心公告: 『共同必修科目暨通識教育科目課程系統表』 (←備註:通識科目不得修習之系別)
(p.s選課請注意:通識課程更名前後視為相同課程,重覆修習不計入畢業學分 !) (通識課程新舊名稱對照表,請自行查閱)
● 注意!!選修非本系課程必須點選「選擇科目身分類別」,才算完成選課程序!
● 音樂學系所開之主修、副修、室內樂合奏等專業課程,均不開放外系選修;音樂學系其餘課程,外系生選修前須經授課老師同意。
● 美術學系所開之繪晝 -油畫、繪晝 -版印專業課程,均不開放外系選修;視設系及雙主修、輔系除外;美術學系其餘課程,
外系生選修前須經授課老師同意。
● 選課結果對照表 ,請自行確認選課情形
學校首頁:教職員生單一登入入口→學生課中→學期課表,查詢各科目選課錄取情形。
研究生論文若與他課衝堂,請退選論文,屆時由教務處統一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