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教師專區

一、相關法規
  1. 1. 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
  2. 2. 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自114年2月1日生效)
  3. 3.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兼任教師聘任作業要點(1130403本校112學年度第6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修訂)
  4. 4.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聘任兼任專業技術人員協助教學實施辦法表格
  5. 5.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兼任教師聘約(1120609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校務會議修正)
二、兼任教師應備文件
  1. 1. 兼任教師不具本職切結書(供提撥勞工退休金使用)
  2. 2. 全民健康保險異動申請書
  3. 3. 新聘兼任教師薪資帳戶資料表(請向本校出納組遞交)
  4. 4. 教師聘書(函)遺失補發申請書
三、系所聘任兼任教師應備文件
  1. 1. 擬聘任兼任教師名冊(請直接至單登-兼任教師管理下載)
  2. 2. 聘任兼任專業技術人員外審表格
  3. 3. 聘任外籍兼任教師契約書
一、相關法規:
二、應備文件:
  1. 1. 兼任教師向任教之教學單位提出申請;教學單位依相關規定查驗教師之學歷、專門著作等資料無誤後,循行政程序簽會教務處、教發中心及人事室,陳請校長同意後辦理審查事宜
  2.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專門著作(依送審項目檢附)
  3. 3. 本校聘書(前四學期及當學期聘書)
  4. 4. 教學意見成績(可向教發中心申請)
  5. 5. 授課時數證明(教師課表,需附教務處用印版本)
  6. 6. 本校兼任教師切結書
  7. 7. 專科以上學校辦理以學位或文憑送審教師資格查核表(1130812)
  8. 8. 持國外學歷之兼任教師另需提供:
    (1)入出境證明(確認取得學位期間之出國天數達教育部規定標準)
    (2)最高學歷文件驗證證明
    (3)歷年成績單影本
    (4)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1130812)
三、教育部大專教師送審通報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