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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教師專區
兼任教師法規及文件
一、相關法規
1.
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
2.
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
(1140201實施)
3.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兼任教師聘任作業要點
4.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聘任兼任專業技術人員協助教學實施辦法
、
表格
5.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兼任教師聘約
二、
系(所、中心、處)
聘任兼任教師應備文件
1. 擬聘任兼任教師名冊(請由單登-兼任教師提聘系統產出)
2.
聘任兼任專業技術人員外審表格
3.
外籍兼任教師契約書
4.
新聘兼任教師薪資帳戶資料表
(請於開學前遞交至本校出納組)
三、兼任教師相關文件
1.
兼任教師不具本職切結書
(供提撥勞工退休金使用)
2.
全民健康保險異動申請書
(申請於本校加入健保才需填寫)
3.
教師聘書(函)遺失補發申請書
兼任教師申請教師證程序
一、相關法規:
1.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2.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兼任教師聘任作業要點
二、應備文件:
1. 系(所、中心、處)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及「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查驗兼任教師之學歷、專門著作等資料後,循行政程序簽會教務處及人事室,陳請校長同意後辦理審查事宜。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成績證明、學位論文或專門著作(依送審項目檢附)
(2)本校聘書(前四學期及當學期聘書)
(3)教學意見成績(可加會教發中心由其提供)
(4)授課時數證明(需附教務處用印版本)
(5)
本校兼任教師切結書
2.依所屬學術領域,由系(所、中心、處)送請五位校外學者專家辦理審查作業,以四位以上審查結果達七十分者為通過;著作外審結果應提經各級教評會審議;校教評會決審通過者,函報教育部送審教師資格。
(1)上述所有資料
(2)
專科以上學校辦理以學位或文憑送審教師資格查核表
(3)完成「
教育部大專教師送審通報系統
」 資料填寫
(4)2吋大頭照1張,背面請書寫個人姓名
3. 持國外學歷之兼任教師另需提供:
(1)入出境證明(確認取得學位期間之出國天數達教育部規定標準)
(2)境外學位或文憑、歷年成績單影本(皆須完成驗證
)
(3)
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4)
教育部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