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教師專區

一、相關法規
  1. 1. 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
  2. 2. 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1140201實施)
  3. 3.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兼任教師聘任作業要點
  4. 4.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聘任兼任專業技術人員協助教學實施辦法表格
  5. 5.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兼任教師聘約
二、系(所、中心、處)聘任兼任教師應備文件
  1. 1. 擬聘任兼任教師名冊(請由單登-兼任教師提聘系統產出)
  2. 2. 聘任兼任專業技術人員外審表格
  3. 3. 外籍兼任教師契約書
  4. 4.新聘兼任教師薪資帳戶資料表(請於開學前遞交至本校出納組)
三、兼任教師相關文件
  1. 1. 兼任教師不具本職切結書(供提撥勞工退休金使用)
  2. 2. 全民健康保險異動申請書(申請於本校加入健保才需填寫) 
  3. 3.教師聘書(函)遺失補發申請書
一、相關法規:
二、應備文件:
  1. 1. 系(所、中心、處)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及「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查驗兼任教師之學歷、專門著作等資料後,循行政程序簽會教務處及人事室,陳請校長同意後辦理審查事宜。
  2.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成績證明、學位論文或專門著作(依送審項目檢附)
  3. (2)本校聘書(前四學期及當學期聘書)
  4. (3)教學意見成績(可加會教發中心由其提供)
  5. (4)授課時數證明(需附教務處用印版本)
  6. (5)本校兼任教師切結書
  1. 2.依所屬學術領域,由系(所、中心、處)送請五位校外學者專家辦理審查作業,以四位以上審查結果達七十分者為通過;著作外審結果應提經各級教評會審議;校教評會決審通過者,函報教育部送審教師資格。
  2. (1)上述所有資料
  3. (2)專科以上學校辦理以學位或文憑送審教師資格查核表
  4. (3)完成「教育部大專教師送審通報系統 」   資料填寫
  5. (4)2吋大頭照1張,背面請書寫個人姓名
  1. 3. 持國外學歷之兼任教師另需提供:
  2. (1)入出境證明(確認取得學位期間之出國天數達教育部規定標準)
  3. (2)境外學位或文憑、歷年成績單影本(皆須完成驗證
  4. (3)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5. (4)教育部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