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05學年度第一學期教學綱要
科目名稱:(中文)諮商心理學實習(諮商駐地實習)
(英文)Counseling Psychology Internship
每學期開課學分數:上學期3學分 下學期3學分
總學分數:6學分 每週上課時數:3小時
教師:甘桂安助理教授 聯繫電話:(07)7172930 轉2114;
kakan@nknucc.nknu.edu.tw
一、教學目標
- 協助學生建立與實習單位及專業督導之專業互動關係,以增進學習之成效。
- 協助學生於實習處統整諮商理論與技術,並建立諮商心理師專業之認同。
二、課程核心能力及其配分:
(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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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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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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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百
分
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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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 vs 專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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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 vs 研究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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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 vs 專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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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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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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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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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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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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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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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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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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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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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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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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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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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證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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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際整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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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服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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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參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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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思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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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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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學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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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商與輔導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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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商與輔導實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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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商與輔導研究基礎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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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商心理學
實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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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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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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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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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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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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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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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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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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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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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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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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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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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材內容:
- 學生依規定撰寫實習計畫書,並經任課老師同意,使得開始實習。
- 學生實習內容以實務為主,包括intake、個別諮商與心理治療、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心理測驗與衡鑑、諮詢、心理衛生教育與預防推廣等。
- 實習重點包括:熟悉實習機構之工作模式與運作流程,諮商與心理治療實務之精進(個別、團體),熟悉心理測驗與衡鑑之運用,接受定期之個案與團體督導,以及學習資深心理專業人員之實務知能與專業倫理。
四、實施方法:
- 學生應至授課教師認可之實習單位進行為期一年之全職實習,每週實習或臨床時數平均不得超過40小時,機構能提供每位實習生直接服務所需之個案量(平均每週至少10人次)。
- 其實習內容可包括:
- 一般心理狀態與功能之衡鑑。
- 心理發展偏差與障礙之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
- 認知、情緒或行為偏差與障礙之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
- 社會適應偏差與障礙之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
- 精神官能症之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
- 其他經實習機構安排之諮商心理相關工作。
五、課程進行方式:
- 本課程為六學分,分上下兩學期各三學分進行。
- 實習生經申請、簽約後正式開始實習。
- 實習期間實習生應於規定時間於實習機構進行實習,實習期間視同全職人員,應聽從單位主管之領導,參與單位之重要活動及會議,遵守單位工作規範。每週應接受專業督導個別指導致少一小時,並應於規定時間返校三小時接受任課老師之指導。
- 任課老師每學期視學生狀況訪視實習單位;並邀請實習單位主管、專業督導出席本所召開之督導會議(原則上每學期一次),以充分溝通實習要求,掌握實習生實習狀況,並適時給予指導協助。
- 每學期實習結束前實習生應撰寫實習報告分送實習單位主管、專業督導及任課教授評閱。
六、評量方式
- 由專業督導,以及任課老師評定,各佔50﹪。
- 考核標準包括人格特質與自我成長、專業表現、實習(學習)態度、實習心得報告,與出席情形等。
- 考核以學期為單位,七十分為及格。
七、教學進度(上學期):
(1) 課程介紹
(2) 心理治療實務
(3) 實習單位之組織與專業運作報告
(4) 個人諮商模式報告
(5) 個諮個案報告與演練
(6) 團諮報告與演練
(7) 實習心得綜合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