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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05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綱要
科目名稱:民主與法治(生活法律) R必修 □選修 教師:蔡天助
每學期開課學分數:上學期 2 學分 下學期 學分
系級:英語系一乙;國文系一甲
總學分數:2學分 每週上課時數:2小時
連繫電話:7172930轉3513或1456分機
電子郵件地址:nsysu@nknu.edu.tw
辦公地點:行政大樓八樓0808室或七樓實習輔導處教育輔導組
辦公時間(Office hour):上班時間面洽或以電話、電子郵件預約均可。
一、教學目標:
本課程乃為大學非法律系之大一學生而設計。因此本課程的教學目標有二:
(一)幫助學生建立基本的法律觀念。
(二)幫助學生了解與生活有關的法律問題。
為了達成上述教學目標,本課程內容選擇民法、刑法、著作權、教育問題中與日常生活有關係者為講授的範圍(詳見課程進度)。
二、課程能力指標:(請勿修改下列校訂配分,並請依配分比編撰課程內容,謝謝)
開設大學部一年級課程(以100學年度入學學生)
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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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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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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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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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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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英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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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資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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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批判思考與民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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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終身學習與創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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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人文關懷與道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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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宏觀全球溝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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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與法治(生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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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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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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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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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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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5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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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大學部二、三、四年級課程(以100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
核心能力
|
基本能力
|
通識教育能力
|
通識教育中心
|
1
中文
能力
|
2
英文
能力
|
3
資訊
能力
|
4
民主法治能力(民主力)
|
5
終身學習能力(學習力)
|
6
批判與思考力(思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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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探索與創新力(創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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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品德與奉獻力(道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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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全球化溝通能力(宏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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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與法治(生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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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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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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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5
|
15
|
10
|
三、教材內容:自編講義。
四、實施方法:
每週二小時,以實際案例的解說帶動同學的學習動機,再以問題討論方式加深同學對此一案例相關問題的認識,在整學期中並輔以觀賞影片、校外參觀(依當時狀況機動實施到法院參訪)、撰寫心得報告等方式交互實施,以增加同學的學習印象。
五、評量方式:
評量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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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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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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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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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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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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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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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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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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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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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心得報告30%:每位同學繳交閱讀通識教育文獻心得。評分的標準:能否整合文中論點;能否提出自己的觀點;有無引用,有無抄襲。不限字數。期中考週上傳到教學平台。
每一組同學自選一篇通識教育文獻上台做心得報告。本學期第五週實施。
每一組同學自選一份租賃契約上台做心得報告。
2.出席10%:請同學務必親自簽名,不可代簽,若發現代簽,扣出席的總分;上課途中有事離開教室,本人應主動向老師說明)。有事無法上課應在事前或在上課當時向老師口頭或以電子郵件請假。
3.期中考20%:每一位同學應自家鄉的地方法院進行某一類案件的案例蒐尋與閱讀裁判書,並能自其中分析人物關係與提出心得感想。繳交報告的格式如下:一、所蒐集該類案件的數目;二、事實背景;三、涉及相關法律條文;四、主要爭點:原告的主張,被告的主張;五、案例人物關係圖;六、案例事件發展及訴訟流程(含一、二、三審之裁判書字號)七、個人反思。期中考週上傳到教學平台。
4.期末考40%:採筆試,以測驗題或測驗題與問答題混合方式出題。期末考週實施。
六、主要讀本及參考書目:
(1)主要讀本:
林國興,2007著,法律與生活。台北:五南,初版一刷。
劉俊麟、劉俊良編著,2001,法律與生活。台北:揚智文化,初版。
陳國義著,2008,民法概要:案例式。台北:新學林,三版一刷。
(2)參考書目:
謝政道,2002,法學緒論。台北:揚智文化,初版。
劉作揖,2004,法學緒論。台北:三民書局,增訂六版一刷。
蔡文斌,2004,法律與生活。台南:公道法律事務所,三版。
七、教學進度:
週 別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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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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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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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或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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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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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2-0916
|
什麼是大學?大學的精神與價值?如何讓自己成為具有獨立思考能力的大學生?什麼是通識?通識的精神?用什麼心情看通識課。
高師大的通識理念與課程
通識課程說明
本課程的範圍;如何上網蒐尋法學資料
第壹部份基本法學概念
壹、法治
貳、法治國家基本原則:權利分立原則、比例原則、依法行政原則之法律優位原則、依ˋ法行政原則之法律保留原則
參、法律的名稱
肆、如何閱讀法律條文
伍、法律的效力
陸、法律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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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助
|
壹、請同學分組,夥伴自選
貳、閱讀三篇文章並寫成1200字以內的心得報告,期中考週繳交,自行上傳到教學平台
一、 大學的理念、性格及其問題
二、 二個文化的對壘與技術人文主義-對劍橋教育的一些觀察
三、 從「二個文化」談到通識教育-由施諾爵士之死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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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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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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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貳部份生活法律
壹、民法的意義
貳、民法的性質
參、民法的適用原則
肆、民法的內容
|
蔡天助
|
|
3
|
309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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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出生、撫養、停止親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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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助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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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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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婚姻與家庭、
柒、夫妻財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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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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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五國慶日放假國文系停課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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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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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10-1014
|
捌、離婚
玖、親等的計算
拾、家庭暴力
|
蔡天助
|
|
6
|
1017-1021
|
拾壹、遺囑、遺產繼承與相關問題
|
蔡天助
|
|
7
|
1024-1028
|
拾貳、房屋租賃(一)
|
蔡天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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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031-1104
|
拾貳、房屋租賃(二)
|
蔡天助
|
|
9
|
1107-1111
|
拾貳、房屋租賃(三)
|
蔡天助
|
|
10
|
1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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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參部份著作權
著作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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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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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121-1125
|
著作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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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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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128-1202
|
著作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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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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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20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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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公共危險罪、加重強制性交罪、打工誤觸法律、妨害公務及侮辱公務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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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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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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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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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妨害秘密罪、妨害電腦使用罪、良民證、車禍、緊急避難、正當防衛、緩起訴、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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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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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2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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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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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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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226-1230
|
教育問題
|
蔡天助
|
周四元旦放假音樂系停課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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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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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0106
|
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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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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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010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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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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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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