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學綱要(105學年度)
科目名稱:民主與法治(生活法律) þ必修 □選修 教師:黃志呈
任課班級:工設系一、光通系一
每學期開課學分數:上學期 2 學分 下學期 學分
總學分數: 2 學分 每週上課時數: 2 小時
連繫電話:07-5867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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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學目標:
本課程主要目的讓同學能夠瞭解在法律保障之下的個人權益與義務,培養不侵犯他人權益,並保護自身權益。主要教學目的如下:
(一)使學生瞭解與其生活相關的法律常識、知悉並學習保護自身權益(認知教學)。
(二)使學生從瞭解法律規範,培養不可侵犯他人權益之品德觀念(情意教學)。
(三)使學生能應用法律保護自身權益(技能教學)。
二、課程核心能力及其配分:
100學年度(含)以後入學學生全面適用
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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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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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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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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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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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英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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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資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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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批判思考與民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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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終身學習與創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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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人文關懷與道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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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宏觀全球溝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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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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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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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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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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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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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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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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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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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材內容:
課本/社會議題教材。
四、實施方法:
1.課本/講義授課,以講授為主,課程中播放相關的社會新聞議題(youtobe)為輔。
2.各週主題搭配相關社會新聞議題說明。
3.期中考試。
4.心得報告,報告內容為主題範圍(選定課程內容相關的議題新聞簡報)。
5.期末考。
五、評量方式:
評量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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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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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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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與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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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堂
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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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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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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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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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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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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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讀本及參考書目:
(1)主要讀本:
1.自編講義。
2.楊智傑著,《圖解法律》,台北:五南,2014年。
3.楊智傑著,《圖解民法》,台北:五南,2014年。
4.王國治、徐名駒,《法學概論:本土案例式教材》,台北:新文京開發,2008年。
(2)參考書目: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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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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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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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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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東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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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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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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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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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智傑、錢世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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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的第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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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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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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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澤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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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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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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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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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世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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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權利大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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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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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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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麗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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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故事輕鬆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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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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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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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世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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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福利社─25個愛情法律麵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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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十力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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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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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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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愛情法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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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商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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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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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教學進度:(視教學情形調整進度)
週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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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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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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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考 資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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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
學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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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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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科學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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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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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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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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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原則:憲法與法律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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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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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關係與事實認定/刑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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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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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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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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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救濟:國賠與訴願如何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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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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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概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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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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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概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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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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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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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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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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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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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的法律(物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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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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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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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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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行的法律(債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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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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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婚姻法律(親屬、繼承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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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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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婚姻法律(親屬、繼承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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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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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法律、就業法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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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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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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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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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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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學生選修須注意事項:
(一)公共秩序:課程中,請勿接行動電話、上網(含手機上網)、玩遊戲、傳訊息(Line等)、用餐、睡覺、私下交談或隨意進出
(若緊急電話請走出教室外輕聲細語說)。
(二)民主原則:鼓勵上課發言與討論,但請遵守民主原則,尊重與包容他人發言權利與內容,討論,發言毋流於意識型態式的發言。
(三)守時原則:請準時上課、準時參與課程相關教學活動。
(四)守法原則:請假、考試等一切事務須遵守學校規定,有成績相關問題需提前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