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授課教師: 黃志呈
    教學大綱:※※※請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不得不法影印※※※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學綱要(105學年度)

        科目名稱:民主與法治(生活法律)       þ必修   □選修       教師:黃志呈

        任課班級:工設系一、光通系一

    每學期開課學分數:上學期  2   學分     下學期     學分

    總學分數:  2  學分   每週上課時數:  2  小時

    連繫電話:07-5867958   

     ※※請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不得非法影印※※

    一、教學目標:

    本課程主要目的讓同學能夠瞭解在法律保障之下的個人權益與義務培養不侵犯他人權益,並保護自身權益主要教學目的如下:

    (一)使學生瞭解與其生活相關的法律常識、知悉並學習保護自身權益(認知教學)。

    (二)使學生從瞭解法律規範,培養不可侵犯他人權益之品德觀念(情意教學)。

    (三)使學生能應用法律保護自身權益(技能教學)。

    二、課程核心能力及其配分:

    100學年度(含)以後入學學生全面適用

    核心能力

    基本能力

    通識教育能力

    通識教育中心

    1

    中文能力

    2

    英文能力

    3

    資訊能力

    4

    批判思考與民主力

    5

    終身學習與創新力

    6

    人文關懷與道德力

    7

    宏觀全球溝通能力

    生活法律

    15%

    0

    10%

    35%

    15%

    15%

    10%

     

     

    三、教材內容:

    課本/社會議題教材。

    四、實施方法:

    1.課本/講義授課,以講授為主,課程中播放相關的社會新聞議題(youtobe)為輔。

    2.各週主題搭配相關社會新聞議題說明。

    3.期中考試。

    4.心得報告,報告內容為主題範圍(選定課程內容相關的議題新聞簡報)。

    5.期末考。

    五、評量方式:

    評量方式

    期中考

    期末考

    報告與作業

    課堂

    參與討論

    百分比

    40%

    40%

    10%

    10%

    六、主要讀本及參考書目:

     (1)主要讀本:

    1.自編講義。

    2.楊智傑著,《圖解法律》,台北:五南,2014年。

    3.楊智傑著,《圖解民法》,台北:五南,2014年。

    4.王國治、徐名駒,《法學概論:本土案例式教材》,台北:新文京開發,2008年。

    (2)參考書目:

    作者

    書名

    出版項

    年份

    楊東連

    法學入門

    台北:一品

    2006

    楊智傑、錢世傑

    法律人的第一本書

    台北:五南

    2006

    張澤平

    法律有道理

    台北:書泉

    2006

    錢世傑

    捍衛權利大作戰

    台北:書泉

    2008

    王麗能

    看故事輕鬆學法律

    台北:書泉

    2007

    錢世傑

    愛情福利社─25個愛情法律麵包

    台北:十力文化

    2008

    曾祥之

    圖解愛情法律學

    台北:商周

    2009

    七、教學進度:(視教學情形調整進度)

    週 別

     內                           容

       作    業

      參  考  資  料

     

    1

    社會科學與法律

     

     

    2

    法律基本概念

     

     

    3

    法律原則:憲法與法律的原則

     

     

    4

    法律關係與事實認定/刑法概要

     

     

    5

    行政法概要

     

     

    6

    權利救濟:國賠與訴願如何打官司

     

     

    7

    民法概要(一)

     

     

    8

    民法概要(二)

     

     

    9

    期中考試

     

     

    10

    言論自由

     

     

    11

    住的法律(物權篇)

     

     

    12

    影片教學

     

     

    13

    網路、行的法律(債權篇)

     

     

    14

    性別、婚姻法律(親屬、繼承篇)

     

     

    15

    性別、婚姻法律(親屬、繼承篇)

     

     

    16

    校園法律、就業法律(案例)

     

     

    17

    期末報告

     

     

    18

    期末考試

     

     

    八、學生選修須注意事項:

    (一)公共秩序:課程中,請勿接行動電話、上網(含手機上網)、玩遊戲、傳訊息(Line等)、用餐、睡覺、私下交談或隨意進出

            (若緊急電話請走出教室外輕聲細語說)。

    (二)民主原則:鼓勵上課發言與討論,但請遵守民主原則,尊重與包容他人發言權利與內容,討論,發言毋流於意識型態式的發言。

    (三)守時原則:請準時上課、準時參與課程相關教學活動。

    (四)守法原則:請假、考試等一切事務須遵守學校規定,有成績相關問題需提前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