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產學合作獎勵申請通知

2024-05-10 1832

一、依據本校「教師執行產學合作、學術研究、委訓及其他計畫獎勵要點」第四點規定:獎勵金申請時間為每年四月底完成申請。申請詳細規範請參閱本要點及申請操作手冊。
二、為提供老師更便利的申請服務,本處協請圖資處建置E化平台簡化教師申請方式,因前階段在測試E化平台,致使申請期限延後截止,故申請期限延長至5月20日 17:20 止。
三、相關獎勵要點及申請程序請依附件說明。

附件1:教師執行產學合作、學術研究、委訓及其他計畫獎勵要點
附件2:產學合作申請手冊

承辦人:邱曉屏(分機:6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