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學期教師申請兼任教學助理(TA)開放申請,申請截止日為115/8/20(四)23:59止。

2026-06-30 99

115-1學期教師申請兼任教學助理(TA)開放申請,申請截止日為115/8/20()23:59止,請注意內文注意事項。

以下為申請注意事項

一、以實驗、工廠、實作及演練屬性之大學必修課程為優先補助,且每位教師以補助一門課程為限。

二、因本學期經費有限,課程補助上限說明如下,敬請申請教師斟酌辦理:
    () 工廠及實驗之課程,每門課程補助上限:
        1、學士班TA7,644元為上限。
        2、碩士班以上TA8,814元為上限。
    () 非工廠及實驗之課程,每門課程補助6,000元為上限(不分學生學籍)

三、TA出勤時間為全學期該課程18週之授課時段間(依教務處系統為準)。

四、擔任TA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 不得為該課程之修課學生,且擔任TA之課程時段,不得同時另有修課、工讀或實習之事實。若有特殊情形,請洽教學發展中心。
() 學生資格以日間學制學士班三年級(含)以上及碩士班為原則,且同一學生以擔任兩門課程為上限。

五、鼓勵教師優先選任具經濟文化不利之大學生(舊生)擔任,課程得優先補助,且不受課程屬性及必/選修課程補助規定之限制。

六、申請截止日為115820 (星期四) 2359止,甄選結果將於開學前公告;獲聘TA須配合參加本校教學發展中心舉辦之說明會及相關講座。

七、敬請教師至下列網址填寫申請表單
https://forms.gle/yqCQfrKtqVWMVy8H8

八、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教學發展中心陳小姐(分機1901)E-mailz1@mail.nk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