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師大音樂系徵聘兼任師資啟事
主旨:徵聘 「大提琴」兼任師資1-2名。
說明:
一、聘任日期:115年08月01日起
二、應徵資格(至少符合一項):
1.具教育部認可學校之國內、外相關音樂系所「大提琴」博士學位或具助理教授(含)以上資格者。
2.碩士學位或具講師資格者,且具大學教學經驗10年以上。
★持國外學歷者,應符合教育部公告《境外學位或文憑認定原則》之藝術學位文憑,得依教育部規定審定講師(含)以上資格者;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三、教授課程:
(一)大學部「大提琴(主修)」必修課程。
(二)碩士班「大提琴(主修)」必修課程。(視資格而定)
四、申請者檢附資料:
(一)學士學歷(含以上)之學位證書影本及歷年成績單影本。
(二)身分證影本。
(三)履歷表、著作、教學成效或工作經歷證明等。
(四)教育部所頒之教師證影本(本項如無可免提供)。
(五)請依說明三所列課程,大學部跟碩士班(應徵資格2免填)各選一個年級,各撰寫一份教學綱要(請下載本校制定之表格使用)。
(六)請提供近三年現場展演(獨奏/重奏)影音資料乙份;現場展演影音資料請上傳至YouTube,同時提供網址連結及曲目,並請註明演出日期、地點。
五、收件日期及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06月15日(一)前寄達本系。
(二)應徵資料請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音樂系信箱uh@mail.nknu.edu.tw。
(三)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音樂系115-1大提琴兼任教師-應徵者姓名」。
六、注意事項:
(一)經初審通過者,將電話通知參加面試。
(二)複試日期訂於115年6月22日(一)下午13時舉行。
七、面試內容:
(一)演奏15分鐘,並請自備曲目表5份。
(二)試教10分鐘。
(三)面談。
八、聯絡單位及電話:音樂學系 07-7172930轉3301王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