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抵役期

一.計畫依據:

1.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113年版 說明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25 日

2.軍訓課程折算役期實施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2 年 09 月 18 日

3.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現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附表

 

二.執行:

 

(一)82(含以前)年次修畢一學期可以折抵四天役期,最多四學期可以折抵十八天。

(二)83至93年次修畢一科目可以折抵二天役期,最多五科目可以折抵十天。

(三)94(含以後)年次修畢一學期可以折抵四天役期,最多五學期可以折抵二十二天。

(折抵課程內容如附表、本校軍訓課程採選修)                                                      

(四)至教務處申請本校學生歷年成績單乙份,內已含軍訓成績。高中職部份請回原就讀學校申

    請!如係轉學生,請回原就讀學校申請原校軍訓課程折抵證明!

(五)再至本校校安中心登錄申請名冊及歷年成績單加蓋折抵役期日數簽證章。

(六)現場申請:和平校區:行政大樓一樓校安中心。燕巢校區:致理大樓1樓校安中心暨生輔組辦公室

(七)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國定假日暨例假日除外)

(寒暑假周五及燕巢校區可能配合辦公時間及交通車時間有所異動)

(八)通信及網路申請:請附回郵信封,本室加蓋折抵役期日數簽證章後寄回。

(九) 如有任何問題須要協助,請洽承辦人柯先生 服務電話:07-7172930轉6232、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