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入學書面審查重點及準備指引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音樂學系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

審查資料10 %

書面資料審查重點項目及準備指引」

審查類別

審查項目

審查指引內容

修課記錄

A. 修課紀錄

擇優項目評斷:

1. 學業總成績之相對表現。

2. 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藝術領域音樂相關課程,或藝術才能班及藝術才能資優班之藝術才能音樂專長領域課程成績之相對表現。

3. 著重音樂專長項目(樂器演奏、演唱或創作)、音樂理論、音樂史、文史語言、合奏(唱)等課程之相對表現。

課程學習成果

B. 書面報告

請提供下列資料至多3件供本系據以綜合評量,擇優項目評斷:

1. 音樂相關課程之

a. 書面報告,並著重於陳述課程學習或專題探討之收穫、反思與回饋。

b. 實作作品,強調個人能力之展現(如:Youtube影音連結)。

2. 非音樂類課程之重要成果。

C. 實作作品

多元表現

F.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成果

請提供高中自主學習計畫成果、各類競賽表現(音樂優先)、擔任班級或社團幹部之經驗或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等有利審查之資料(無須全備),以校內活動為主,至多10件,並需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供本系據以綜合評估學生之學習力、領導力、合作力以及整合運用之融合力。

J. 競賽表現

H. 擔任幹部經驗

K.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N. 多元表現綜整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