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規劃

  本系所課程內容包括專業演奏(唱)及合奏(唱)能力課程、音樂理論與創作課程、音樂史與音樂學課程、音樂教育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課程、以及其他音樂相關跨領域課程等五大類,大學部依學生主修分為鋼琴、聲樂、木/銅管樂、弦樂、理論作曲、敲擊樂器等六組;碩士班除了前述的六組之外,尚有指揮、音樂教育、音樂學等三組。課程採一對一教學、小組教學及團體上課方式進行,理論與實務並重,並特別強調專業技能、素養與態度。

  大學部學生區分為師資培育生與非師資培育生(以下簡稱「師資生」與「非師資生」)。師資生係依大一上學期學業總成績,以及就讀師資培育之志願,排定錄取順序,畢業學分為148學分以上;非師資生畢業學分則為128學分以上。並依其主修組別,訂定部份選修課程為其專業必選科目及選修科目。大學部學生得於大三下學期提出申請「大學生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每屆5名,得於大四下以預研生身分,修習研究所課程。

  碩士班的課程規劃係據研究生在不同專長領域,分別開設必修及選修課程。課程規劃力求結合研究方法論、知識理論與展演實務,並著重質量兼顧的研究訓練,使學生成為具有獨立研究思考能力的音樂領域專業人才。碩士班畢業學分數為32學分(不含論文6學分)。

  碩士在職專班之主修項目為音樂學、音樂教育、鋼琴、聲樂、弦樂、管樂及指揮,課程設計包含「演奏與詮釋」、「藝術跨域整合」之各類多元專題研究,融入教學與實務(產業)的實際運作與體驗,以吸收全新創意觀點、思維、技能、知識與作法,拉進教學與各類藝術實務(產業)的距離,讓專業與市場的資源整合融貫,培育具備國際宏觀視野、跨界整合創造力、多方位音樂藝術影響人才。碩士在職專班畢業學分數為30學分(含必修10學分、選修20學分),不含論文6學分。 

 

大學部開設系統表

 

師資培育生

非師資培育生

111學年度入學

111學年度

111學年度

110學年度入學

108-110學年

110學年

109學年度入學

109學年

108學年度入學

107-108學年

107學年度入學

107學年

106學年度入學

106學年

106學年

105學年度入學

105學年

105學年

104學年度入學

104學年

104學年

 

大學部術科考試相關規範                                                                      (1130603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課程會議通過)

(務必詳閱)演奏唱科 期初暨期末考試共同規定

鋼琴組 聲樂組

弦樂組

術科期末考試共同規則

管樂組

敲擊樂

理論作曲組

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低音提琴 木管 銅管
非師資 非師資 期初考 非師資 非師資 非師資 非師資 非師資 非師資 非師資
師資 師資 期末考 師資 師資 師資 師資 師資 師資 師資

 

碩士班修業要點

 

展演與創作領域

音樂教育、音樂學領域

113學年度入學   113修業要點(音教.音學)

112學年度入學

112修業要點(展演) 112修業要點(音教.音學)

111學年度入學

110-111修業要點(展演) 111修業要點(音教.音學)

110學年度入學

110修業要點(音教.音學)

109學年度入學

109修業要點(展演) 108-109修業要點(音教.音學)

108學年度入學

107-108修業要點(展演)

107學年度入學

107修業要點(音教.音學)

106學年度入學

106修業要點(展演) 106修業要點(音教.音學)

105學年度入學

105修業要點(展演) 104-105修業要點(音教.音學)

104學年度入學

104修業要點(展演)

 

碩士班開課系統表

112學年度起 碩士班開課系統表-中英文版
聲樂組 弦樂組 管樂組 敲擊樂 指揮組 理論作曲組 音樂教育領域 音樂學領域

已取得本系碩士學位再修讀

展演與創作領域之其他主修類別

已取得本系碩士學位再修讀

音樂教育領域or音樂學領域

 

碩士班術科考試、學位音樂會之相關規範                    (1120109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系課程會議通過)

鋼琴 聲樂 弦樂 管樂 敲擊樂 指揮 理論作曲

 

碩士在職專班

 

修業要點

開課系統表

術科考、學位音樂會規範

113學年度入學

113學年度起

113學年度起

術科考試、學位音樂會之相關規範

112學年度入學

112學年度起

110學年度起

111學年度入學

110學年度起

110學年度入學

109學年度入學

109學年度

109學年度

  

師資培育認證表

 

認證表

備註

中等學校藝術領域音樂專長

適用於108學年度起修習之師資生

雙語

中等學校藝術領域音樂專長-註記此專長-雙語教學專長

111學年度起(111.12.13)

中等學校藝術領域音樂專長-註記次專長-雙語教學專長

110學年度(110.08.30)

申請修習-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資格(英檢門檻)審核申請表

 

加科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領域藝術生活科-音樂應用專長

適用於108學年度起修習之師資生)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群-表演藝術專長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群-音像藝術專長

 

藝術群-音樂科

 

 

高中藝術生活科-音樂應用藝術

 

 

藝術與人文教師認證一覽表

99級以前認證至107學年度修習之師資生止

 

音樂專業教師認證一覽表

83-87學年度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