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候選人治校理念說明會- 一、辦理時間:112年3月21日(星期二)8時30分至12時10分
- 二、辦理地點:本校和平校區行政大樓 10 樓國際會議廳,燕巢校區以線上視訊直播方式於致
- 理大樓 2 樓會議室同步辦理。
- 三、參加對象: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
- 四、治校理念說明會流程與說明:詳本校第九任校長合格候選人治校理念說明會注意事項。
- 五、說明會影片及候選人簡報:(影片依場次順序,於治校理念說明會後公告;候選人簡報於說明會當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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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第九任校長遴選委員會委員請點我
行使同意權投票
一、投票日期及時間:112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 30
分。
二、投票地點: (選舉人以任職系、所、中心、處之所在校區為投票所)
(一)和平校區:行政大樓 10 樓接待室。
(二)燕巢校區:致理大樓 2 樓會議室。
三、投票人資格:
(一)現職專任講師以上教師(含專案教師及編制內助理研究員以上人員)。
(二)以投票日仍在本校支薪者,方具有投票權。
五、開票結果公告如下:
(一)依本校第九任校長遴選委員會遴選作業細則第 8 點第 1項第 4 款規定,遴委會應於合格候選人治校理念說明會結束
後三週內,辦理專任講師以上教師(含專案教師及編制內助理研究員以上人員)行使同意權投票,就每位合格候選人進
行同意或不同意之圈選。經專任講師以上教師(含專案教師及編制內助理研究員以上人員)人數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投
票,並經出席投票人數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即通過同意權之行使。個別合格候選人同意或不同意票數達出席投票人數
二分之一之門檻時,不再繼續開票。合格候選人通過達二人以上時,送遴委會進行遴選。
(二)公告 112 年 4 月 11 日行使同意權投票結果,通過同意權門檻之合格候選人:2號:王政彥教授、3號:林鴻銘教
授。(依號次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