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藝所簡介

壹、簡介


作為全台灣第一所跨領域的先鋒性研究所,我們選擇以跨領域藝術實踐的過程、經驗和美學,文化行動的能力和精神,以及批判研究的知識與思辯,為三個主要發展目標,追求人與環境的相互依存、多元差異社群平等發聲、彼此對話增能的發展模式。
在上述三個目標之下,我們擬定的四大學習領域為:文化,策展與社會實踐、環境與行動、教育性藝術、跨媒介藝術實踐。

As Taiwan’s first graduate institute of interdisciplinary art (recently renamed Graduate Institute of Transdisciplinary Art), we aim to combine the studies and practices in Transdisciplinary Art, Cultural Activism, and Critical Research,  fostering open dialogues amongst diverse communities in the interdependence between human and environment. 
Our four main fields of study are: ‘culture, curating and social practice’, ‘environment and activism’, ‘educational art’ and ‘trans-media art practice’.

貳、目標

  • 藝術實踐(art practice)
  • 文化行動(cultural activism)
  • 批判研究(critical research)

參、教學及研究

(一) 特色
以統合藝術實踐、文化行動與批判研究三個領域間的對話與實驗,規劃四大研習領域,依此開設相關課程,以符合當代跨領域之前沿發展:文化,策展與社會實踐(culture, curating and social practice)核心領域
  • 環境與行動(environment and activism)核心領域
  • 教育藝術(education as art)核心領域
  • 跨媒介藝術實踐(trans-media art practice)核心領域
(二) 重點
著重藝術實踐與理論批判的雙主軸教學系統
  • 兼具前衛論述與進入社區的整合性學習環境
  • 邀請國內外知名學者專家與文化行動團體進行對話與交流
(三) 課程

請參
課程結構系統表
(四) 課程要求

本所以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實驗精神與跨領域思維的優秀專業人才為核心重點。本所學生,需符合以下條件,始得畢業,取得碩士學位:修習畢業論文、創作或計畫。選擇畢業論文者,需撰寫具有學術研究價值之長型論文一篇。選擇創作或計畫者,需舉辦至少一個專業性質展覽並同時撰寫具有論述性之創作論文或計畫報告書一篇。
  • 需修滿36學分(不含論文、創作或計畫書六學分)
  • 全民英檢中級檢定合格

    說明:由於本所為實驗先鋒性研究所,課程規劃與要求將依發展變化而略微調整。

  • 碩一上修習跨領域藝術導論必修課,學生需於學期開始初期,說明其經歷與研究或創作意向,以俾師生相互瞭解與交流。
  • 碩一下修習跨領域研究方法必修課,學生需於碩二學期開始之前,舉辦與參加所上之展覽與評鑑活動,發表其未來研究、創作或計畫發展方向。
  • 碩一下始可選擇指導教授,修習畢業論文、創作或計畫。請教授簽署指導意願徵詢表時,需檢附論文題目與修課計畫。

肆、發展軸線

  • 理論與實務並重,建構新世紀的藝術發展/學習理論,培養學生以批判性的觀點進行學術論述/創作。
  • 結合在地與國際觀點的交流平台,藉由實際參與國內各項文化活動並規劃國際學術論壇,打造兼容並蓄的新跨領域人才。
  • 跨學科與操作的研究架構,提供學生多面向的研究取向與理論整合。

伍、未來展望

  • 本所之研究取向已受到國內外專業社群的注目,未來將更積極創造國內外學術、專業以及相關社群的交流學習,期冀成為國際跨領域藝術研究的領先團體。
  • 跨越創作與理論的界線,創造真正多元整合的學術行動環境。
  • 促進產學結合,藉由與各地方政府、社區、文化藝術團體的合作,提供文化產業界具備完整學術訓練以及精實實務操作的藝術領航者。

※ 也歡迎想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者與所上洽詢。

陸、建議書單

一般書籍、參考工具書、書的一章
Arthur C. Danto(2004)。《在藝術終結之後 : 當代藝術與歷史藩籬》。林雅琪、鄭慧雯。台灣:麥田。
Claire Bishop(2015)。《人造地獄:參與式藝術與觀看者政治學》。林宏濤譯。台灣:典藏藝術家庭。
Donna J. Haraway(2010)。《猿猴、賽伯格和女人:重新發明自然》。張君玫譯。台灣:群學。
Hans-Ulrich Obrist(2015)。《策展簡史 A Brief History of Curating》。任西娜、尹晟。台灣:典藏藝術家庭。
Heidegger, Martin(1996)。《海德格爾的技術問題及其他文章》。宋祖良譯。 台北市:七略。
Jogn Berger、Jean Mohr(2007)。《另一種影像敘事》。張世倫。台灣:三言社。
Levinson, Paul(2000)。《數位麥克魯漢》。宋偉航譯。台灣:貓頭鷹。
Nato Thompson(2015)。《Seeing Power — Art and activism in 21 centry》。紐約。Melville House Pub。
Steven Henry Madoff (ed.)(2009)。《Art School (Propositions for the 21st Century)》。Cambridge:MIT Press。
Suzi Gabric(1998)。《藝術的魅力重生》。王雅各譯。台灣:遠流。
孔恩(Thomas S Kuhn)(2017)。《科學革命的結構》。程樹德、傅大為、王道還譯。臺北市:遠流。
吉見俊哉(2012)。《博覽會的政治學》。蘇碩斌、李衣雲、林文凱、陳韻如譯。台灣:群學。
吳嘉苓、傅大為、雷祥麟等(2004)。《科技渴望社會》。台北市:群學。
東浩紀(2015)。《動物化的後現代:遊戲性寫實主義的誕生》。黃錦容譯。台灣:唐山。
高千惠(2019)。《當代藝術生產線 : 創作實踐與社會介入的案例》。台灣:典藏藝術家庭。
技術及研究報告
林宏璋(2003)。界線內外:跨領域藝術在台灣。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