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規劃

課程與教學

大學部開設之課程,力求培養學生專業能力及將來就業、專才之需要。

(一)課程設計(大學部)

  1. 課程設計原則:
    課程之設計及開設致力於理論與實務並重以提昇學生學習 能力並積極參與學校、社區、地方及國際體育事務,以符合國家體育發展之需求。
    根據「大學法施行細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中等學校教師教育專業課程應修科目及學分表」、九十 八年十月「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領域、主修專長)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中「健康與體育領域」之有關規定設計本系課程。

    1. 訂定多元化專業課程,以提供全國體育運動健康專才需求。

    2. 發展本系運動特色,為國家持續培植傑出運動人才。

    3. 配合國家體育政策發展,提供各相關支援服務。

    4. 推展全民運動,以增進國民健康,提升國民之生活品質。

  2. 修業規定:本系大學部學生依入學學年度規定修畢畢業學分數。

(二)課程規劃

  1. 本系招生對象為高中(職)之畢業生,課程之規劃,除需注重一般通識課程、師範教育及基本常 識陶冶外,體育基本專業課程與大眾化的運動技能規劃於一、二年級以建立穩固之理論基, 三、四年級則趨向專業與多元化的務實課程,期能培養文武兼備的體育專才。

  2. 課程之規劃,除配合國家體育政策之推展外,也配合及考量大高雄地區發展國際體育 運動前瞻性之人才培育,擬訂多元化專業課程,以培育國家極需之體育師資、運動休閒指導、體育行政管理、國際體育運動交流汲學術研究人才,並滿足人高雄及南部運動專才需求。

  3. 體育學系課程之設計原則,除針對體育師資,運動教練培育目標外,亦以提升國內體育專才多元化、國際化為努力目標。同時因應環境之需要,課程之修訂,將逐年調整與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