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所簡介

   

           為配合國家政策、推動南部體育發展,使長久「重北輕南」的體育系設系得以平衡發展。本校教育學院體育學系,在校長黃正鵠博士及蔡培村院長的推動籌劃下,於88年8月正式成立。首任系主任由林儉教授擔任,第二任系主任由張瑞泰教授擔任(89.8~92.7),第 三任系主任由徐耀輝教授擔任(92.8~94.5),第四任系主任由張瑞泰教授擔任(94.6~99.9),第五任系主任由蔡俊賢教授擔任(99.9~105.8),現今由朱嘉華教授擔任並兼體育室主任(105.8~迄今)。


體育基本專業課程與大眾化的運動技能規劃於一、二年級修習,以建立穩固之理論基礎。三、四年級則趨向專業實務課程,期能培育文武兼備的體育專才。93學年度為一~四年級各一班。



學系發展重點

  1. 培育中、小學體育教師。
  2. 培育運動績優選手。
  3. 培育運動教練人才。
  4. 培育運動科學發展人才。
  5. 完善的運動設施及豐富的周邊資源。
  6. 培育休閒運動指導人才。
  7. 培育體育與健康管理人才。
  8. 培育社會體育行政人才。
  9. 培育運動傷害防護人才。
  10. 培育運動資訊人才。
  11. 培育國際體育事務人才。
  12. 培育體育運動學術研究人才。
  13. 延聘師資以具有博碩士學位者為優先考量,以提高教師教學研究素質。


教學特色

  1. 本系所課程以理論與實務並重,為提昇學生學習能力,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學校、社區、地方及國際體育事務,以符合國家體育之發展。
  2. 強調多元化之課程設計,體育基本專業課程與大眾化的運動技能規劃於一、二年級修習,以建立穩固之理論基礎。三、四年級則趨向專業實務課程,期能培育文武兼備的體育專才。
  3. 著重在於培養具有專業化、本土化之運動自然科學及運動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人才,建立運動自然科學與運動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發展之特色。
  4. 配合體育教師之專業成長,國際發展趨勢及科技整合之需要,加強國際學術交流。


課程規劃

本系大學部學生應修學分:(依入學學年度規定修畢畢業學分數。)
   ◎八十八學年度入學最低畢業學分為154學分。(92級)
   ◎八十九學年度入學最低畢業學分為154學分。(93級)
   ◎九十學年度入學最低畢業學分為154學分。(94級)
   ◎九十一學年度入學最低畢業學分為155學分。(95級)
   ◎九十二學年度入學最低畢業學分為157學分。(96級)
   ◎九十三學年度入學最低畢業學分為155學分。(97級)


硬體設備

   和平校區運動場地:綜合體育館、四百公尺PU運動場、游泳池、籃球場、羽球場、 排球場、桌球室、手球場。
   燕巢校區運動場地:四百公尺PU運動場與司令台、籃球場、網球場、溜冰場。

   未來將計畫增購運動力學、運動生、心理學相關設備。為配合教學與研究需要,本系所除充分運用本校視聽教育中心的設備外,擬增購有關運動科學設備儀器及體育教學影帶系列,以滿足專業發展之需要。配合設所空間規劃,將增設研究生研究室5間、教師研究室2間、運動力學實驗室及運動心理學實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