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處


本處簡介

依本校組織規程第五條規定設立研究發展處,負責進行學術交流,建教合作及學術活動等事宜。為整合校內有關學術資源,作實際有效的運用,計畫逐步調整各學術性的研究中心,統合運用共有的人力及物力。初步將環境教育中心、人文教育研究發展中心納入研究發展處。其後再視各學術研究中心的實際運作情形,逐步整合。除了上述兩個中心外,研究發展處下設三組:企劃組、學術研究組、產學合作組。


壹、 經辦事務及目標


企劃組

一、規劃並研擬推動學術研究及學術合作相關之制度與法規。
二、彙整並規劃本校中長程學術發展方向。
三、規劃、研議、協調、修訂及辦理提升本校學術水準之各種方案。
四、蒐集、研究和分析各大學學術發展相關資料。
五、推動全校性整合計畫。

學術研究組

一、辦理科技部、教育部及其它學術研究機構(非科技部)之相關業務。
二、辦理科技部、非科技部之研究進修補助申請相關資訊。
三、蒐集各類與學術研究相關之資源、法規、辦法等資訊,並協助本校教師向有關機構爭取學術研究經費。
四、執行本校推動學術研究相關之制度與法規。
五、推動及協助本校各學術單位或教師舉辦國際或國內之學術研究活動。

產學合作組

一、辦理與廠商合作之相關業務。 
二、蒐集各類與產學合作研究相關之資源、法規、辦法等資訊,並協助本校教師向有關機構爭取產學研究經費。 
三、執行本校推動產學合作研究相關之制度與法規。
四、推動及協助本校各學術單位或教師參與或舉辦國際與國內產學合作研究活動。


貳、 未來願景


研究發展處

一、擴大國內外學術交流合作計畫。
二、近期規劃成立藝術學院及管理、科技等專業方面學院。
三、彙整及規劃長期學術發展方向,朝綜合大學科系調整。
四、推動制定相關法規,鼓勵教師提升教學品質及進行學術研究。
五、運用科技部提供之各種獎勵措施,鼓勵各學術單位申辦及申請參與國內外之學術研究活動。
六、鼓勵本校專業教師合作開發技術,進行與企業界產學合作。
七、推動國內產業界人力的再教育,提供人力回流及再教育的規劃。
八、研訂及執行相關之學術制度及法規,爭取中央各相關機構之學術研究經費。
九、配合南科及路科之發展,推動南高屏區大學校院校際間之產學合作區域整合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