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內容* |
為健全教學輔導組織、發展教師教學專業知能、精進教師課堂教學能&、提升教師教學效能,教育部於民國96年發布「建構中央與地方教學輔導網絡實施方案」,而直轄市、縣(市)政府國民教育輔導團(以下簡稱國教輔導團)即扮演著中央政策與地方教育轉銜及推動之重要橋梁與推手。爰此,為強化國教輔導團組織與運作,自民國97年起特訂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直轄市、縣(市)課程與教學輔導人才培育及認證作業要點」,以培養國教輔導團所需之專業人才。此要點於103年8月4日修訂,有關課程與教學輔導人才之證書有效年限為4年,部分國教輔導團員已有換證需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業於105年起開設回流課程,提供國教輔導團人才回流培訓並辦理換證,俾利國教輔導團團員得以持續精進專業與發展。
|
主持人 |
臺北市博愛國小徐建華校長、臺中市大墩國小施富薇校長、高雄市立明華國中詹于諄校長
|
演講者 |
輔仁大學師培中心黃騰教授、前國家教育研究院范信賢副研究員、國家教育研究院李文富副研究員、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周淑卿教授、國立清華大學呂秀蓮教授、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陳佩英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