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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第3條、第5條及第4條附表1至附表3,經運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9月11日 以運競(六)字第1150302433A號令修正發布
公告單位:
體育室
公告時間:
2026-09-17 ~ 2026-12-31
分類:
活動快報
點閱率:
14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運動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law. sports.gov.tw
)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運動部競技運動司徐小姐,電話:(02)8771-1739。
三、詳如附檔。
相關連結
相關附檔
1150302433D_attach01_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第三條、第五條修正條文.odt
來文頁面檔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PDF
1150302433D_attach02_第四條附表一修正規定.pdf
1150302433D_attach03_運動部令.pdf
標題 聯絡資訊: (07)717-2930 和平校區 :80201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燕巢校區:82446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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