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語文教學中心徵聘華語教師(第2次公告)
公告單位: 其他教學研究中心語文教學中心
公告時間: 2026-07-27 ~ 2026-07-28
分類: 徵才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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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1. 學歷條件:國內外大專院校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
2. 語言能力:
o 具備任一國家語言能力(如臺灣台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馬祖語、手語等)或
o 具備任一外語且能力達中級以上程度者
3. 技能專長:具備 AI 教學應用能力者尤佳
4. 優先條件:持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且具華語文教學或研究經驗者

申請資料(請合併為 1 個 PDF 檔上傳)
1. 身分證(或學生證)影本
2.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 華語教學相關經歷證明
4. 教學認證證書影本(如有)
5. 履歷與自傳
6. 手寫 A4 大小之華語文教學理念(至少 500 字)
7. 1分鐘自我介紹(需附錄影連結、與第 6 點之手寫內容一致且檔案 ≤10MB)
8. 30分鐘教學現場錄影電子檔
9. 其他可佐證專業能力之資料(如語言檢定或教學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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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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