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審 (口試 )日期:
115年 11月 6日(五) 上午 9:00起
報 到 時 間: 於當日上午 8:50前
報 到 地 點: 燕巢校區致理大樓 7樓 707室
複 審 地 點: 燕巢校區致理大樓 7樓 716(一)、 718(二)室
一、參加甄試考生請攜帶 應考證 及 身分證 (或可證明身分之證件) 並於規定報到時間前至報到地點簽名辦理報到手續 ,以利現場抽籤排定複審 (口試)順序無故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放棄本次甄試。(報到時請將手機封存俟考畢發還)
二、複審為口試,將依專業知識 (微積分、線性代數)、表達能力、成熟度等項計分。
三、考生因故放棄參加複審者,請於11月5日(四)下午 16 00前通知數學系辦公室,電話 07 7172930轉 6801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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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加甄試考生名單及複審(口試)時間及試場指引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