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國際事務處
公告時間:
2026-09-08 ~ 2026-09-26
115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對象:本校在學僑生
資格:
1.二年級以上
2.114學年度學行成績,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
3.本獎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4.碩、博士生不得申請。
5.本(115)年度已獲領旨揭獎學金者,明(116)年不得以114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本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申請文件:
1.114學年度成績單
2.申請單(來國際處領取)請在9月7日後來領
3.截止日期:2026年9月26日止下班前送達國際處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