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徵才資料:
一、職稱:校聘秘書。
二、薪資:51,250元/月(含勞健保),依本校校務基金人事費支給基準辦理。
三、名額:1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名;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或於試用期間內離職則依序通知後補)。
四、進用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
五、工作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燕巢校區研究發展處(可在和平校區搭乘校車至燕巢上班)
六、應徵條件:
(一)具碩士以上學歷。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Office軟體操作(Excel、Word等)
(三)細心且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四)具業界實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七、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專利、研究成果技術移轉管理、產學合作計畫、創新創業基地管理、減授申請及工作酬勞分配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貳、甄選作業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7月23日(星期四)截止(以電子郵件傳送時間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應徵者檢附資料:
(一)畢業證書影本(碩士以上畢業)。
(二)履歷表(包括教育背景、自傳、經歷、專長)。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份查驗使用)
(四)相關證照影本。
三、報名方式:請以電子郵件傳送至ra@mail.nknu.edu.tw,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研究發展處林小姐收(*電子信件請註明「應徵校聘秘書」)。
四、注意事項:
(一)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應徵資料未備齊者、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另徵備取若干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有效期間3個月。
(三)來件時請註明聯絡電話與通訊地址。
(四)上班時間:依本校員工差勤管理要點辦理。
參、其他事項
一、錄取人員接獲遴用通知,未能依時報到者,以放棄論,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不得異議。
二、試用期間:自到職日起
3 個月。
三、學歷或身分證件經查明為偽造而獲錄取者,不予進用;進用後發現者應予解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