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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相關注意事項宣導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公告時間:
2026-07-27 ~ 2026-08-22
分類:
行政資訊
點閱率:
23
行政院於115年5月27日宣布推動「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其中第8項措施為「學貸利息再調降」方案,自115年8月1日起實施措施如下:
(一)措施一:原學生負擔利率0.9%改由政府支出;符合申貸資格的學生,在學期間一律免利息,由政府負擔。
(二)措施二:原寬限期1年,延長至畢業(休退學、服義務兵役、教育實習)後2年再開始還款。
(三)措施三:畢業後開始還款的學生,學貸利率1%由政府負擔,原學生負擔利率為1.775%,調降至0.775%。
學生辦理就學貸款程序及宣導事項:
(一)學生於同一教育階段首次辦理就學貸款對保時,依學校規定,偕同其保證人並攜帶相關文件親赴承貸銀行完成對保程序。
(二)學生完成對保後,相關資料交回學校,由學校彙整需查調學生家庭年所得總額之對象。
(三)經查調學生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臺幣(以下同)120萬元以下;或120萬元以上者,學生提交至少1位未成年或已成年且在學階段之兄弟姊妹、子女相關資料,皆符合申貸資格,在學期間利息由政府負擔。
(四)學生於畢業(休退學、服義務兵役、教育實習)後2年屆滿始開始還款,學生應負擔利率調降至0.775%。若有還款困難,善用各項寬緩措施(例如緩繳本息、只繳息不還本、延長還款年限等),以維護自身權益,避免貸款逾期致留有信用不良紀錄。
教育部除推動就學貸款相關措施外,亦透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學費政策、學雜費減免、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拉近方案等多元協助措施,減輕學生及其家庭就學負擔,協助學生安心就學。
各類助學措施之補助項目、補助金額、申請資格、補助範圍及辦理方式,請逕至教育部圓夢助學網參閱(
https://www.edu.tw/helpdreams/cp.aspx?n=D4813D4BD22B21A3&s=B6A31987B3E380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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