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科學教育研究所段曉林教授誠徵博士後研究員公告《第二次公告》
公告單位: 理學院科學教育暨環境教育研究所
公告時間: 2026-08-26 ~ 2026-09-03
分類: 徵才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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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科學教育研究所段曉林教授誠徵 博士後研究員公告《第二次公告》
壹、徵才資料 
一、聘任職級:教育部委辦計畫博士後研究員一名。 
二、聘任期程:自報到日起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表現良好則予以續聘。(本年度計畫期 程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止,每一學年度均有機會續聘。) 
三、薪資待遇:依「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執行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專任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 表」敘薪,月薪62,165元起(依個人資歷、專業能力而異,含勞、健保及年終)。 
四、資格條件: 
1. 具博士學位,教育、社會科學、科學教育、管理等領域相關系所畢業為佳。 
2. 熟諳電腦文書處(Word、Excel、PowerPoint 等)與 google meet 之使用。 
3. 具備質性與量性研究設計與資料分析等能力,嫻熟社會科學領域之研究法。 
4. 須配合出差。 
五、工作內容: 
1. 綜理科教工作圈計畫之工作檢核與執行進度。 
2. 協助跨校/跨計畫溝通。 
3. 籌辦各項推展科學教育短期目標相關活動。 
4. 研究資料之統計分析彙整。 
5. 整理並撰寫會議紀錄、成果報告、計畫書及相關研究文件。 
6. 主管交辦事項及支援同仁任務。 
六、所需特質: 
1. 具備謙卑、認真、積極、細心、負責之品格。 
2. 具備良好的人際關係(與人溝通、協商與整理溝通重點)之能力。 
3. 具備綜合整理、跨領域知識之理解、學習能力。 
七、工作地點: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德校區。 

貳、徵選作業 
一、應徵資料: 
1. 履歷表(含正面照、學經歷與聯絡方式) 
2. 自傳(內容請以反映個人工作能力、學術專長領域與未來發展規劃等相關說明)。 
3. 博士學位畢業證書及成績單。 
4. 歷年發表著作清單。 
5. 博士論文中英摘要。 
6.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7. 其他足資證明專業能力等之相關資料。 
二、應徵方式: 
1. 請於申請截止日115年9月3日(四)17 時前,將應備資料以 pdf 檔 Email 至本工作圈 公務信箱 sesc5770@gmail.com 科學教育研究所吳小姐收,如檔案太大請壓縮成一個 檔案,【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博士後研究員─姓名】。 
2. 合者將進一步通知面試,履歷資料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初 審未合格者則不另行通知。若於應徵截止日前有合適人選,將提前結束徵才。 
3. 聯絡人:吳小姐,電話:04-7232105分機3022。 

叄、其他 
一、面試時,請備妥相關證件正本以供驗證身分所需。 
二、學歷證件經查明偽造而獲錄取者,不予進用;進用後發現者仍予解職,並且自負法律責 任。 
三、錄取人員接獲遴用通知,未能依限報到者,以放棄論,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不 得異議。 
四、本博士後研究員之續聘依教育部補助情況及工作表現而定,約滿後即應無條件離職。 
五、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 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 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 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 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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