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徵>華語教師及華語儲備教師數名
高師大語文教學中心誠摯邀請
對華語教學有熱情且尋求專業共創的你
📌 一、甄選名額與聘期
★名額:3-5名
★聘期:前三個月為試用期。俟後,經中心教學評鑑擇優續聘
👤 二、申請資格
1. 條件:
(1)具備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專校院學士以上學位,並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具備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位。
(3)具備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語言或教育相關學系(所)學士以上學位,且於國內外大學對外華語文教學師資培訓班研習至少一百二十小時,並獲有證書。
2. 語言能力:
具備任一國家語言能力(如臺灣台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
馬祖語、手語等)或具備任一外語且能力達中級以上程度者
3. 技能專長:具備
AI 教學應用能力者尤佳
4. 優先條件:具華語文教學或研究經驗者。本中心尤其歡迎在
符合研究倫理的情況下,與我們一同執行研究,或以本中心
為研究場域,完成碩、博士論文者
📄 三、申請資料(請合併為 1 個 PDF 檔上傳)
1.
履歷
2.
自傳
3.
身分證(或學生證)影本
4.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5.
華語文教學能力證書影本(如有)
6.
華語教學相關訓練及經歷證明
7.
手寫 A4 大小之華語文教學理念(至少 500 字)
8.
其他可佐證專業能力之資料(如語言檢定或教學證照)
9.
1分鐘自我介紹(需附錄影連結、與第 6 點之手寫內容一致,且檔案 ≤10MB)
10. 30分鐘教學現場錄影電子檔(可數檔加總總長30分鐘。請先上傳至雲端,確認開放,並附上連結網址)
11.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證明文件
※注意事項:
1.
請將所有資料整合為一個P D F 檔(1分鐘自我介紹及30分鐘教學現場錄影電子檔除外)
2.
檔名後請加:「-報名者名字」
3.
所有申請資料恕不退還
🗓 四、申請期限與方式
申請截止日:115 年 11 月 6日(星期五)
💼 五、薪資待遇
依**《勞動基準法》**及本中心相關規定敘薪
薪資按實際工作時、日或月數計發
✅ 六、甄選流程(採先到先審制,額滿即關閉缺額)
🔹 初審:
依申請資料,擇優通知試教與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