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訊息:
繁中
English
菸害防制「電子煙vs加熱菸認清不觸法」中英文版圖卡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
公告時間:
2026-08-18 ~ 2026-10-31
分類:
行政資訊
點閱率:
7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特製「電子煙vs加熱菸認清不觸法」中英文版圖卡如附件,內容包含外觀辨識、差異比較及相關法律規定
,
請加以運用。
相關連結
電子煙防制專區
相關附檔
「電子煙vs加熱菸認清不觸法」英文版圖卡.jpg
「電子煙vs加熱菸認清不觸法」中文版圖卡.jpg
標題 聯絡資訊: (07)717-2930 和平校區 :80201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燕巢校區:82446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62號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版權所有, 2022 All Right Reserved‧ 較佳解析度1024x768‧管理維護 / 圖書資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