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電子煙vs加熱菸認清不觸法」中英文版圖卡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
公告時間: 2026-08-18 ~ 2026-10-31
分類: 行政資訊
點閱率: 7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特製「電子煙vs加熱菸認清不觸法」中英文版圖卡如附件,內容包含外觀辨識、差異比較及相關法律規定請加以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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