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語文教學中心徵聘『華語專案教學人員』(第1次公告)
公告單位: 其他教學研究中心語文教學中心
公告時間: 2026-09-16 ~ 2026-09-30
分類: 徵才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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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徵聘職級:博士級專案教學人員1名。

 

二、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頒發之教師證書或博士學位,且須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具備國內外大專校院博士以上學位,並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具備國內外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博士以上學位。

(3)大學或碩士畢業於國內外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且具備國內外語言教學、教育學、心理學等相關系所博士以上學位。

2.另具備以下條件尤佳:

(1)曾於國內外華語文教學單位擔任華語文教學工作者。

(2)能以台灣台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或任一外語授課者。

(3)具備2年以上華語文教學行政管理工作經驗者。

 

 、應徵資料:
(1)
應聘教師申請表。

(2)專門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

(3)學位論文及前項表列各篇著作電子檔,初審通過須再繳交紙本3份。

(4)國內、外碩士以上畢業證書及成績單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附上駐外單位或辦事處之學歷認證證明影本)。

(5)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6)教育部頒發之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7)其他足以證明華語文教學專業能力之文件影本。

(8)身分證正反面或護照影本。

 

四、工作說明:

(1)擔任本中心教學、行政、服務及輔導工作每週教學時數不得少於14小時。

(2)督導、執行或協助各項計畫案推動及辦理。

(3)督導、執行或協助國內外招生宣傳工作與國際學術交流事務。

(4)協助本校之國際化推動工作。

(5)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五、申請文件:

(1)應送文件順序檢核表。

(2)中、英文履歷。

(3)中、英文自傳。

(4)博士論文、學術著作目錄及代表著作影本(以上文件為必備文件,缺件恕不考慮)。

(5)二位()以上的推薦人之聯絡電話和Email資訊。

(6)教學經驗相關資料(含至少二門課程之課程說明)。

 

六、注意事項

(1)初審通過者,將另行E-mail通知參加複審,並以學術專題演講及評審委員詢答形式進行;未通過初審者,恕不另行通知。

(2)聘期內需遵守本校教師聘任辦法及本校進用專案教師實施要點之規定,本職缺之專案教師非經簽請同意不得於錄取後於他校兼課。

(3)逾期未報到且無不可抗力之原因,或現職人員未繳驗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4)錄取者之薪級及晉薪悉依本校進用專案教學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七、收件截止日:即日起本案採隨到隨審制,員額如聘足即停止招聘。

 

八、聘期:11621日至117131日(續聘與否視教學表現及計畫經費情況而定)

 

九、備註:
1.
應聘教師申請表詳如附件。
2.
欲申請者請於申請截止日前,將上列文件電子檔E-mail至本中心 s2@mail.nknu.edu.tw
主旨:應徵華語中心專案教學人員_姓名。
3.
未盡事宜依本中心相關規定辦理。

 

十、聯絡資訊:
1.
聯絡人:校聘專員 陳小姐
2.
電 話:07-7172930#2604
3.E-mail
s9001@mail.nk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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