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由老師深入講述在災難研究環境中,研究人員要注意性別、文化敏感度和倫理的相關議題,幫助與會師長與同學,對於如何進行有創傷經驗當事人的訪談有更深入的了解,其中不僅包含了研究的倫理議題,更多讓成員學習到身為一個研究者應有的態度,是在研究時便能將當事人的狀態,包含文化敏感性、當事人經過訪談後可能的心理反應,都納入研究關注的重點。
在講座中,老師也針對「災害靱性復原多元文化助人技巧的溝通」與「災難中研究人員介入干預指南」做了詳細的說明,收集資料雖然是研究相當重要的目的之一,但是如何與當事人互動,在不二次傷害當事人的情況下,能夠更有效收集到研究相關資訊,是重要的任務與倫理議題;而面對災難後當事人,也要注意研究者本身是否會因為涉入災難的情境中而產生狀況。
整體來說,駱老師的講座的主題雖是以災難研究中性別與文化敏感度之重要性為主題,但是對於成員之後若有針對創傷後當事人的研究也相當有助益,足以對自身研究倫理的準備度與敏感性有相當程度的提升。
教育部(2018)指出,本次修法後,整體效益上對「學生個人」、「培育機構」以及「整體實習資源」均有正面助益:因應目前每年約有4成學生未能通過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此次修法能避免實習學生參加教育實習半年後無法通過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耗費時間成本;其次,對於培育機構來說,實習學生總量減少相對減輕教育實習機構及師資培育大學在教育實習輔導上的負擔,使實習資源較能更集中、更有效利用。最後,對於整體實習資源來講,先透過教師資格考試篩選出較優秀的實習學生,再參加半年教育實習,使實習學生總量減少,並且因為實習學生已通過資格考試較能專心地參與教育實習,實習效果將能提升進而達到教育實習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