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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後係以學生為主體及進行教學翻轉的世代,讓學生具備思考及行動之能力,以「解決
問題」,由學生發想設計、問題解決、決策擬定或進行研究活動,通過學習者的自主探究和合作來解決問題,讓學生以互動的模式,主動而積極地學習到潛藏在問題背後的科學知識,培養「自我學習、終身學習」及「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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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上,這學期教學目標著重在學生自主學習及解決問題能力的提升,「用勞資案例式教學以培養
大學生的勞資關係之法意識」除加強勞資個案爭議之解決技巧外,並結合國家司法機關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之勞動事件法,統合彙整與解析勞動市場現況與困境,尤其這學期課程上之案例屬調解經驗之分享。為使調審合一制度讓學生深入理解其精神所在,特辦理本次講座,洪法官從實體法到程序法完整體系闡述與分析,獲得掌聲滿滿。同學們一致表示能更深入了解勞資關係的複雜性與特殊性,更明白勞動事件法司法調解委員與法官共同在調解庭的角色,即藉由溝通平台讓雙方自主決定自己權益的維護程度,以快速和諧解決勞資訟爭。這次活動啟發學生就各種勞動關係交互環境問題之反思及提高適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