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場次邀請再生式農業專家許湘宜創辦人分享。
在1930年代之後,東西方出現反思化學農業的觀念,陸續出現生物動力農法、有機農法、自然農法等倡議。
國際有機運動聯盟IFOAM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Organic Agriculture Movements)在1972年成立時,採用有機兩字來做為各種另類農法的通稱。所依以一般講到有機農業,其實是各種有善環境的「泛有機」農業。
聯盟在1980年代推動有機驗證,用來確保消費者在商店購買時,不會買到假有機產品。1990年代開始,各國紛紛立法進行有機第三方驗證。採用各種泛有機農法的生產者有些加入驗證,有些並未加入,可能與個別農家消費對象的設定有關。
驗證有機的侷限在於驗證準則的設定,比較容易規範那些動作、資材可做可用,那些不可做不可用。至於農法對於生態環境的照顧,因各地環境不同,因此較不容易設計出一體適用的規則出來。這也讓部分的驗證有機農 場不見得有多好的健康土壤。
其實美國羅岱爾研究所(Rhodale Institute)第二代主持人,Robert Rodale就在1980年代後期倡議「再生有機農業,Regenerative Organic Agriculture」,用來呼應父親Jerome Rodale早在1947年在黑板上用粉筆寫下的:健康土壤 = 健康食物 = 健康人體。其後研究所致力於再生有機農業的操作法,包括覆蓋作物的管理,以及研發捲曲滾壓機來壓平覆蓋作物等。最近更提出「再生式有機驗證」(簡稱RO驗證) ,用來作為有機驗證的進階版。
氣候變遷議題發燒之際,羅岱爾研究所予2014年發表「Regenerative Organic Agriculture and Climate Change」一文,闡述再生有機農法如何藉者覆蓋作物、免耕犁等友善土壤農法,來將空氣中二氧化碳存於土壤之中。
氣候變遷下,再生有機農法好處多,包括防止土壤沖刷與增加土壤有機質來促進土壤健康、保持土壤水分來抗旱、還可能蓄碳來賣碳權。
再生有機農業倡議種覆蓋作物加上免耕犁,認為這可以將空氣的中二氧化碳用有機碳的型態積存於土中,有助於對抗氣候變遷,這也是種碳(Carbon farming)的一種方式,有可能納入碳交易的體制內。
農委會已將「發展健康永續的有機農業」作為農業調適氣候變遷11項優先行動計畫的重要項目,也正要談農業的淨零排放,因此再生有機農法很值得留意。
再生有機農業的概念出現於1980年代,不過要等到約2014年,Rodale Institute才將近三十年的研發整理出再生式有機農法,配合大、小型的捲曲滾壓機(roller-crimper、cover crop roller),來處理覆蓋作物,準備下一季的播種。
說來簡單,不過每個地區、每種農作物的狀況不一,光是要種甚麼覆蓋作物、何時種,就需要謹慎考慮,更不用說其他的管理技術了。
連Rodale Institute都還在說需要繼續研究,更何況氣候條件完全不同的台灣。
研究單位或許可以針對都市農園的小園圃作為研究的起步,都市農夫可能比容易接受新的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