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成果
活動類別 執行成果 性質 教學課程
計畫類別 113年高教深耕計畫 1-3: 素養導向人文關懷
名稱 【通識中心】高雄地方法院參訪
承辦單位 通識中心 合辦/協辦單位
活動日期 2024-12-04~2024-12-04 活動時間 13:20~17:10
活動對象 僅修課學生
活動地點 高雄地方法院
預計人數 45 參與人數 33
活動滿意度 0.00
概述及成效
課程名稱:性別平權與生活法律          授課教師:陳玫儒、王俊怡                 課程/活動模式:參訪  
講座主題:高雄地方法院參訪             講座師:林裕凱

本課程活動符合永續發展目標:
1.SDG4 優質教育(Quality Education):確保有教無類、公平以及高品質的教育,及提倡學習
2.SDG16 和平正義與有力的制度(Peace, Justice and Strong Institutions):促進和平且包容的社會,以落實永續發展;提供司法管道給所有人;在所有階層建立有效的、負責的且包容的制度

一、活動概述:
  1. 主講者介紹: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林裕凱法官兼庭長
法院環境介紹:
一進入法院,負責導覽的書記官先帶學生們參觀民眾服務中心、介紹服務項目,包括:輔導有關訴訟、強制執行、調解等進行之程序、答覆有關訴訟及非訟事件程序之詢問、各項查詢服務等。書記官也提醒同學一些注意事項,例如:提起民事訴訟,繳納裁判費後,還要遞交起訴狀,才算正式的提起訴訟。
  1. ․介紹「申告鈴」的功用,並向學生說明何謂「自首」、「告訴乃論罪」、「非告訴乃論罪」等概念。
  2. 了解法庭環境、參與審判人員席位配置及其法袍
    ․介紹雙向法庭。說明適用之案件類型(性侵害之犯罪、證人保護法),並介紹法庭內特有之設施,例如:隔離指認訊問室,、影像顯示設備、證人聲音變聲系統等。
    ․介紹不同的法袍顏色分別代表什麼職務,例如:鑲藍邊者為法官、鑲紫邊者為檢察官、鑲白邊者為律師。介紹法庭席位布置,使學生了解不同位置所代表之參與審判人員。
  3. 模擬法庭:由學生扮演法官、書記官、通譯、檢察官、律師、被告、證人、法警等角色,透過刑事案件模擬劇本,使學生了解刑事訴訟審理流程。
  4. 法庭旁聽:就公開審理之案件,讓學生可實際進入法庭,觀看民事、刑事法庭的開庭過程。
  5. 法律講座:由林庭長分享其參與刑事案件的審理經驗,再為同學講解國民法官的制度,並鼓勵學生日後若被選為國民法官,請踴躍參與,為司法盡一份心力。演講的尾聲,林庭長語重心長地向學生為反詐騙、反毒品宣導,期許學生都能成為守法的好國民。
二、參與心得及收穫
  1. 當日負責導覽的書記官講話幽默風趣,除吸引學生的學習興趣之外,也向學生詳細介紹法院環境、開庭流程等,使學生收穫良多。
  2. (二)學生透過親自蒞臨法院,了解法院內環境,除知悉法院設有民眾服務中心,提供許多親民的服務之外,透過近距離觀察實際開庭,了解法官於開庭時與各當事人間的互動,感受到司法並不是想像中的有距離感。
  3. (三)模擬法庭活動時,看到學生踴躍舉手,紛紛希望能夠扮演參審人員,可見學生的濃烈興趣。透過模擬刑事開庭,讓學生身歷其境,且不管台上或台下的學生都相當投入,充分展現學習的熱情。

檢討與建議
三、活動檢討與建議:
  1. 講到「法院」,常給人一種嚴肅的感覺,本次參訪活動目標為拉近學生與法院的距離感,使同學透過親近法院,瞭解訴訟制度流程,以期提高學生對司法的信賴。
  2. (二)課程待改善之處:如有機會再舉辦類似活動,時間規劃上會進行調整,預留更多的時間。因本次參訪學生踴躍與導覽書記官互動,且學生相當投入課程內容,致最後壓縮到一些法律講座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