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聽語專業倫理 授課教師:羅意琪 活動模式:協同教學
一、活動報導:
聽語專業倫理課程獲得高較深耕計畫補助, 可以支持本課程舉辦三場關於長照制度的相關專題演講,其中第三場邀請吳欣叡律師和我們介紹「醫療上之
知情同意與告知義務」以及「長期照護之倫理與法律議題」。
在提供個案服務的同時,「知情同意」是醫病之間互動與合作的重要基礎。若對於臨床上具有風險或涉及隱私等診療行為,醫方沒有事先說明解釋清
楚,且得到病方完全的同意與配合,便逕行了相關的醫療行為,很可能讓病方感到人格、身體、安全或隱私等方面受到侵犯,從而導致醫病關係出現緊張或
爭議的現象。因此,此次演講特別邀請吳欣叡律師為大家講解相關法律知識,以增進同學臨床上的法律知能。另外,長期照護在醫療進步及人口逐漸老化的
社會是十分重要議題,而在長照機構當中執行相關業務時,有倫理及法律的責任需要注意,因此此次演講也邀請吳欣叡律師為大家一併講解相關的法律知
識,以增進同學於長照業務方面的相關法律知能。
二、問題與討論:
1.醫療人員如何證明我有告知或已經善盡告知義務?
律師解答:法律上有所謂舉證責任。臨床上給予病方的同意書是很重要的。建議醫方把同意書做個人化處理,如:畫上星星標記重點、或是畫圖予以說明等方
式去善盡告知義務。
2.對於醫院之設備及醫師之專業能力等事項說明,要如何執行告知的部分?
律師解答:需要視病方重視的醫療資料加以說明,而非漫無限制的告知。在告知過程中包括「診斷的病名、病況、預後、不接受治療結果、建議治療方案及
其他可能之替代治療方案說明利弊、治療風險、常發生的併發症及副作用」等皆為需要告知的重點。另外,醫師專業能力告知部分需要要出示證別,若為醫
院實習生則要特別告知。
3.在臨床上,同意書是醫師給家屬簽名,但是實際執行給予鎮定劑的人是聽力師。請問這樣對聽力師而言,算是完成了告知的責任了嗎? 那如果病人發生在
同意書上面沒有寫的特殊狀況(如:顛顯發作)時該怎麼辦?
律師解答:同意書的告知只要醫療團隊中有人做完這件事情就課可以了。若發生了同意書上面沒有寫的特殊狀況,可以由第三方機構(如:衛服部)負責處理醫
事糾紛的單位去判別是否屬於醫療常規及完成告知義務。
三、課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