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者:經學碩一 譚嘉雯
此次的講者蔡根祥老師是本校經學研究所所長兼教授,老師有豐富的學經歷以及對小學、四書五經、經典疑義等方面的研究充滿熱誠,今天有幸可以邀請蔡根祥老師來分享「樂以道和——『和』義闡微」的研究心得。
蔡老師的演講內容分為五部分:一、「樂」何以教;二、「和」字釋義;三、樂「龢」涵義之闡釋;四、樂教「龢」精義之效;五、「和」廣義說等內容。
音樂可說是各民族文化發展中的一個重要標竿。但音樂本身也是帶有神秘色彩的,因為只能用聽的,目不可視,手不能觸,更是無色無嗅,屬於抽象的藝術。所以要能聽懂音樂,聽眾也要具備相當的條件與修養,就像「下里巴人」是比較通俗的音樂,對於聽者而言是引導的;而「陽春白雪」是較為高雅的音樂,聽者需要有其基本音樂修養的工夫。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儒家主張以「樂」為教,如《莊子·天下》:「以仁為恩,以義為理,以禮為行,以樂為和,薰然慈仁,謂之君子。……《詩》以道志,《書》以道事,《禮》以道行,《樂》以道和,《易》以道陰陽,《春秋》以道名分。」中兩次提到「樂」與「和」的關係,換言之在經典典籍中只要談「樂」就一定會與「和」有關,或是《周禮·地官·司徒》、《禮記·樂記》、《荀子》〈勸學〉、〈儒效〉、〈臣道〉、《呂氏春秋·仲夏紀》以及《左傳·襄公十一年》等資料記載中皆有古人對「樂」的表現都是集中在「和」的概念中作陳述。而今人亦強調音樂的教育功能,也一致認為「學音樂的孩子不會變壞」。如中國文學家、漫畫家豐子愷在1935年秋天寫過一篇文章〈山中避雨〉,文中敘述了他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體會到了「樂以教和」(古書中沒有「樂以教和」,只有「樂以道和」)的道理,使得當了七、八年音樂教師的他十分感動,因為其實他接觸音樂已經很久了,但卻從未體會過音樂與人之間互動的關係是如此溫馨、親切,甚至能在萍水相逢中遇到的人,都能透過音樂從而使彼此得到和諧的互動。
可見自古至今,對於音樂的特性,都一致以「和」的概念來說明。「和」字的概念,最主要的是「和合」、「和平」、「和諧」,而這些概念在其他文化與語言文字中也存在。我國思想中的「和」(不是真正和諧的「和」),表現在音樂中是最為突出的,但音樂的教育並不是隨意哼唱或是彈琴打鼓就能達成的,所以我們會從音樂的深層內涵中探索,以了解音樂之所以能「道和」的原理,並且藉此彰明「和」當中的奧妙意涵。
「樂」何以教?實際上可從音樂之原理、技巧、境界等方面入手,但我們今日所能知道的樂教、樂論,只有《論語》中孔子談論「樂」的一些章句外,還有就是上述所提及之篇章等內容了。而我們可從文獻資料看出,古人對音樂教育暇重要就是「和」之概念,所以換言之樂教最重要的觀念與成效就是從「和」中表現出來。那麼音樂「和」是音樂之特質或是屬於什麼樣的狀況?要如何去感受「和」以及教別人「和」?
我們都知道《易經》在六經中是具有以簡御繁,萬化統宗的「和合」思想,但對於「樂」的「和」則表現待十分玄妙與深奧,較不易體會。《易經·繫辭上》:「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與《禮記·樂記》:「天高地下,萬物散殊而禮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樂興焉。……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已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小大殊矣。方以類聚,物以羣分,則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則禮者天地之別也。地氣上齊,天氣下降,陰陽相摩,天地相蕩,鼓之以雷霆,奮之以風雨,動之以四時,煖之以日月,而百化興焉。如此,則樂者天地之和也。化不時則不生,男女無辨則亂升,天地之情也。及夫禮樂之極乎天而蟠乎地,行乎陰陽而通乎鬼神,窮高極遠而測深厚,樂著大始,而禮居成物。著不息者,天也;著不動者,地也;一動一靜者,天地之間也。故聖人曰禮樂云。」兩段內容十分相似,事實上應該是《禮記·樂記》的作者把「禮、樂」來比附《易經》中的「陰、陽」,把音樂視為與「陽」性相同的事物。如〈乾卦〉的〈彖辭〉:「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保合太和,乃利貞。首出庶物,萬國咸寧。」可見其核心精神為「統御」、「和合」,而音樂與〈乾卦〉的性質是相若的。由此可知,古人十分重視音樂「和合」的精神,故音樂的教育就是以達成「和合」的精神為最終目標。
「和」是一種較抽象的觀念,其意義在《就文解字》:「和,相應也。从口禾聲。」段玉裁注說:「古唱和字,不讀去聲。」亦即「和」字是「唱和」之意。我們說「和諧」、「和樂」的「和」,其實應寫作「龢」。《說文解字》:「龢,調也。从龠禾聲。讀與和同。」而在「龢」字後,還有個「龤」字,曰:「龤,樂龤也。从龠皆聲。〈虞書〉曰:『八音克龤。』」故今日之「和諧」是屬於假借字,本應寫作「龢龤」。「龢」字是形聲字,而「龠」是古代的一種多管吹奏樂器,其意義在於它是可以吹出好幾個音而且是悅耳的,才能有「龢」的感覺,否則「龢」之現象使不容易呈現。
我們都知道聲音是通過振波所產生的,其所產生的複合狀態,會產生成比例與不成比例的兩種形態,成比例為「樂音」,不成比例則為「噪音」。而此比例的概念,是聲音的本質,本質是「和」(成比例)的聲音才悅耳,才能令人「」。因此這也是「樂以道和」的根據。
我國對於「樂律」的記載,最早見於《管子》一書,稱為「三分損益法」;而「律學」還有所謂「純律」和「十二平均律」。這些都是透過發音體的長度與音高的關係,知道了音階的產生,就是一組成「比例」的;換言之,音階的關係,就是聲音的「黃金比例」。
單一樂器所發出的一組音階,當然是比較「龢龤」的,因為彼此的音色相同,但同時也代表較為單調。所以後來都是多樂器演奏,而如何能使眾樂器的音組在一起時不衝突,又能讓人感受悅耳而舒服的音樂,就不是件簡單的事了。在《尚書·舜典》:「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毛詩·小雅·賓之初筵》:「籥舞笙鼓,樂既和奏。」、《呂氏春秋·慎行》:「夔於是正六律,和五聲,以通八風,而天下大服。」等資料中皆有對「眾樂」之「龢」的描述。從此可知,音樂本來就是將「不同」的聲音作多層次的「黃金比例」組合,亦即是把「不同」的振波以「黃金比例」組合成「樂音」,把「不同」的「樂音」按「黃金比例」來組合成「樂律音階」,再把「不同」的「樂律音階」依「黃金比例」組合成「和弦」、「旋律」,進一步將「不同」的「樂器」用「黃金比例」組合成「合奏」、「協奏」,把「不同」的「樂手」組合成「夢幻樂團」。這正是音樂中「龢」的概念,也就是「樂以道和」、「樂極和」的本質原理與精義所在。
在《左傳·昭公二十年》:「齊侯至自田,……和與同異乎,對曰:『異。和如羹焉,……時靡有爭。』先王之濟五味、和五聲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聲亦如味,一氣,二體,三類,四物,五聲,六律,七音,八風,九歌,以相成也;清濁、大小,短長、疾徐,哀樂、剛柔,遲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濟也。君子聽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詩》曰:『德音不瑕。』」和《晏子春秋·景公遊公阜一日有三過言晏子諫第十八》:「晏子曰:『此所謂同也;所謂和者,君甘則臣酸,君淡則臣鹹。今據也,君甘亦甘,所謂同也,安得為和?』」皆有對「龢」的意義的記載,晏子用「調味」和「音樂」作對比,說明君臣相契的關係,只是「同」而非「和」。真正的「和」是要像音樂和調味一樣,能將不同的事物放在一起,彼此發揮作用而又不衝突的,形成互補的作用,這才是「和」的精義所在。
接著我們在楚簡〈性自命出〉:「凡學者求其心為難,從其所為,近得之矣,不如以樂之速也」、「樂之動心也,浚深鬱陶」中也可看到「樂教」的概念,而《論語》〈八佾〉、〈述而〉、〈泰伯〉及〈陽貨〉中皆有直接談論音樂的章句外,還有其他一些章句也是有關樂教效應的內容,只是可能較少人注意到或是不知道樂教的效應是什麼,所以才會忽略了,例如〈子路〉: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衛靈公〉:子曰:「君子矜而不爭,群而不黨。」和〈為政〉: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等,都是在講述「和而不同」的樂教效應。
總而言之,若學音樂的人能體會這種「把不同聲音按照一種最佳的比例組合起來,就能成為相互配合、補足的關係」;就像社會上有不同性格特質的人,我們都應彼此包容,彼此肯定對方的價值,把不同才能的人放在相應的位置上,讓其發揮其價值,社會就能達到「龢龤」的局面,更可上達至「選賢與能,講信修睦,…… 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男有分,女有歸」的大同世界。
但仍要注意的是,「樂」教雖好,若過度發展仍會產生流弊,《禮記·樂記》:「樂勝則流,禮勝則離」、「樂由天作,禮以地制。過制則亂,過作則暴」。樂教的「和合」精神如果過度地偏勝,那「和合」精神非不能達到統綜合流,各安其份,各盡其才的效用,反而會變成混沌一氣,賢愚無別、優劣不分的大雜會,終至會成為胡適先生所說的「差不多先生」。
「和」可以說是音樂的本質以及其表現的效用,更是「樂教」的最高指標。「和」還可以透過生活的各種行事來確認,如晏子曰:「和如羹焉。」《說文》對「羹」字說明曰:「五味盉𩱧也。从𩰲从羔。《詩》曰:『亦有和羹。』」今本段注本《說文》作「盉𩱧」,而所引《詩經·商頌·烈文》則作「和羹」。考《說文通釋》是作「盉𩱧」的。也就是說「和羹」亦即「盉𩱧」。「盉」字《說文》:「盉:調味也。从皿禾聲。」段玉裁注解說:「調聲曰龢,調味曰盉;今則和行而龢、盉皆廢矣。𩰲部曰:五味盉𩱧也。調味必於器中,故从皿。古器有名盉者。因其可以盉𩱧而名之盉也。」而今日所用之「和」字,《說文》解釋曰:「和:相應也。从口禾聲。」前面曾提及「古唱和字,不讀去聲」,而「唱:導也。从口昌聲。」段注引證《詩經·鄭風·蘀兮》:「唱予和女。」也就是說,「和」即是人聲的配合互補,不起衝突,相應和諧。
最後以「龢」、「盉」、「和」三字之別作結,此三字皆有「將不同事物組成比例,配合互補,不起衝突」之涵義,而其皆从「禾」字得聲。《說文》:「禾:嘉穀也。以二月始生,八月始孰,得之中和,故謂之禾。」綜上所言,「禾」為中和之嘉穀;「龢」為音樂之龢;「盉」為五味之盉;「和」為人聲之和。由此可見,「和」的理念奧旨是多元多層次的。而《禮記·中庸》:「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中將「和」的奧旨提升到「天下之達道」的層次,可謂深得中華文化思想的精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