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身心障礙者個案管理研究 授課教師:林真平 活動模式:協同教學
主題:在社政系統的身心障礙者進行個案管理與服務
講師: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心衛社工 吳宜璉
一、活動報導:
本次活動邀請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的吳宜璉心衛社工督導來分享在社政系統中個案管理的現況及所面臨的挑戰。

二、問題與討論:
1 家暴案例中,有沒有被害者並非完全無辜的情形?
2 這些在社政體系的家暴被害人是否也有需要接受勞政服務的情形?
三、課程效益:
學生心得報告:
1 透過本次的講座分享,也再次看見勞政與社政(或是衛政)觀點的不同、合作上的困難,以及服務對象被當成皮球踢的情況。所以究竟是要先有一個能夠安身立命的住所,才有資格工作,還是說,需要先有工作才能夠生活和買房,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值得思考的事,但我想了整堂課,也真的沒有想出一個答案來。雖然我們都知道-各領域有不同的考量,要如何整合各個專業的評估,以提供出一個最適切的服務,需要不同領域之間大量的對話,但這樣的效果似乎還是有限。不知道未來有沒有可能出現一個「熟悉兩個以上的領域專業」的角色,一個較為客觀的存在,他的工作是在協助評估服務對象接受哪個專業領域的服務,能夠擁有更好的福祉。
2 透過這樣的分享,讓我們更進一步知道在社政體系中的思維邏輯與勞政之間,有著很大的差異(雖然在盲人重建院實習時,就知道會有差異,但沒有想到是180度的反轉)。在宜璉督導的分享中也可以瞭解到,社工的種類其實十分的多元,執掌的業務也劃分的十分縝密,以避免資源重疊的狀況發生。此狀況也在自我提醒,未來若欲轉介個案時,最好先初步瞭解或諮詢欲轉介過去的單位、部門的窗口,其單位、部門是否可以服務、協助該個案,抑或是有對於該個案更適切的單位、部門,以防造成對方在行政與服務上的負擔,甚至產生了資源連結與合作上的嫌隙。
3. 本身對於社工領域並不是很熟悉,這次透過講座了解到社工領域的服務內容及流程,也是第一次聽到服務家暴加害者的服務,一般比較常聽到的是受害者服務,對於加害者服務低一個想法可能會是監獄觀護人,但實際會需要做哪些服務內容也是不清楚的,當聽到督導說社工也需要服務家暴加害人時,會想到關於社工人身安全的問題,不會去想到說加害者的背景或是心理狀態對他自己本身造成什麼影響,聽完督導分享,會去反思加害者們真的有罪不可赦嗎?受害者真的是單純的受害者嗎?印象很深的是討論小燈泡事件時,受害者家屬的一段話,既理性又充滿智慧,成長、學習環境中,經歷暴力事件,若沒有被正確處理,往往會成為隱患及陰影,而我們要去發現個案真正的需求是什麼,他會不會也是隱形的受害者?最後督導也提到針對高風險家庭的處遇方式及整合加害人合併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服務,不管是社政領域或是勞政領域,都需要團隊網路的合作,單打獨鬥的服務是有限的,不僅無法提供完整服務,在面對瓶頸時,也無法有新的想法及模式支援。
4. 督導的背景結合了勞政、社政及衛政,聽督導在衛政上的分享,會覺得他的網絡連結支援比勞政更廣闊,也讓我更清楚的了解甚麼是個案工作及個案管理的差異性;而他們也會透過共案共訪機制,當個案有正式與非正式資源時,可使用共案或共訪,減少案家重複陳述,亦可網絡間討論服務共識及目標,分工合作,避免資源重疊,雖然勞政在個案訪談後的系統上會有資訊,但從職管、職評、就服員的晤談中,難免還是會問到重疊的資訊。一開始不瞭解對加害人可以做甚麼服務,但經督導分享後,了解能在會談中找出個案真正需要被解決的問題,而在情緒上也能受到安撫,以及有趣的是會從加害人口中得知一些資訊,然服務者會去連絡被害人的服務員,做事前的預防措施。無論服務加害人或被害人都需要明確的知道自己服務的目的是甚麼。


